不作为犯罪的行为行所产生的特征有哪些?
一、不作为犯罪的行为行所产生的特征有哪些?
(一)违反法律直接规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规定的罪名,才构成犯罪,即罪刑法定原则:“法无规定不为罪”,严禁“类推”。以《刑法》确定罪名为准。
(二)负有法定义务。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
例如;母亲拒绝婴儿喂奶,造成婴儿死亡的。属于不作为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拒绝履行的行为。是指能够有条件作为,而拒绝履行作为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要达到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不作为犯罪的犯罪分类
1、纯正不作为犯
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它是以不履行特定义务为构成要件的犯罪。也就是说,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行为人的行为但凡符合法律明文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都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因此,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成立必须以构成要件齐备为前提。例如,遗弃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等。所谓“纯正”指的是该类犯罪只能由不作为行为构成,而不能由作为行为构成。同时,在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犯罪构成中,对法定义务的违反,是该类犯罪成立的前提,也是该类犯罪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中的重要内容。
2、不纯正不作为犯
所谓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例如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甚至放任更严重危害后果发生的间接故意杀人案件等。
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学者眼中,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认识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1)认为不纯正不作为犯是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该观点是我国目前的通说。
(2)认为以不作为的方式实现了法规中以作为形式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叫不纯正不作为犯。这种观点是日本目前的通说。
(3)认为不实施法律期待的一定行为并因此而导致一定结果构成的犯罪叫不纯正不作为犯。这种观点目前是德国的通说。
不纯正不作为犯是不作为犯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犯罪形态,其构成之复杂,再加之我国目前对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只是通过刑法理论予以确认,在现行刑法中并无相关明文规定,因此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认定比较困难。
3、混合不作为犯
我国有学者根据刑法分则对具体犯罪的不作为模式,除了把不作为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之外,还提出了另外一种不作为犯,即混合不作为犯。所谓混合不作为犯的表述为“混合不作为犯是指既有作为又有不作为共同构成的犯罪形态”,“混合不作为犯的特点在于作为与不作为必须同时存在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只有作为或者只有不作为,则不能成立该犯罪”,例如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抗税罪和走私罪便同时包含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行为。在抗税罪中不交税是不作为行为,抗拒收税则是作为行为;同样,在走私罪中,不如实申报出入境物品是一种不作为行为,逃避海关检查却是作为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不作为犯罪的犯罪就是执法人员不履行自己的合法责任,而且我国也是专门的给出了相关的特征,就是为了可以让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根据此特征来进行定罪,所以,作为执法人员不要积极的人民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应及时全额发放员工的工资,如果单位克扣员工的工资,侵害了员工的利益,员工可以向相关的部门进行投诉。但并不是所有单位扣除员工......
·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1、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
·故意伤害判刑一般是多久
故意伤害判刑一般是多久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同居产生的财产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同居产生的财产纠纷应该怎么解决1.约定各自财产分别所有的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时对财产分别所有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发生纠纷,要按照各自对财产......
·如何查询发票的真伪
如何查询发票的真伪(一)、网上查询:1.首先要辨别是国税发票还是地税发票,可从票面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中区分。如印章中印有“___省国家税务......
·诈骗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就诈骗来看,如今主要的受害人集中在老人、妇女之间,而采取的诈骗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两种。但在具体的表现形......
·劳动关系仲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关系仲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
·一、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离婚协议有时效性吗?
一、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离婚协议有时效性吗?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
·起诉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起诉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1、私下变卖;2、转移房产;(1)假冒配偶办理卖房委托(2)离婚诉讼中,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常常被登记产权人一......
·一、离婚后申请损害赔偿有哪几种情形?
一、离婚后申请损害赔偿有哪几种情形?离婚后申请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有:1、相对方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严重过错行为。相对方具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