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房屋继承公证放弃继承需要都到场?

一、房屋继承公证放弃继承需要都到场?房屋继承公证放弃继承不需要都到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只要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即可,因此,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公证时不一定要到现场,只要有书面的放弃继承申明书,有本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就行。二、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与接受继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遗赠中默示也是放弃受遗赠的一种表示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继承人不得以转让继承权为条件放弃继承。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应当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在当代社会房屋如果要发生继承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是非常重要的,毕竟房屋现在在我们国家所有的财产当中是比较宝贵的,当然放弃继承是对于自己的一种财产权利的放弃必须要有一个书面的说明书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


·见死不救也构成犯罪么?
      一、见死不救也构成犯罪么?在一般情况下,“见死不救”只是道德谴责的对象,不属于刑法评价的范畴;但在特殊情况下,“见死不救”也会成为刑法评价的对......


·乘客抢公交车方向盘什么罪?
      乘客抢公交车方向盘什么罪?乘客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构成以其他方法......


·交通事故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造成人员受伤的,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治疗后,可以申请伤残的鉴定,所以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


·四川工伤鉴定标准2023年具体有哪些
      现在社会上总是危险存在,不管是上下班途中还是在工作中,我们可能都会受到危险的袭击。但如果你是在以上情形中受到了伤害的话,那么你可以去做工伤鉴......


·何时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何时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在规定企业可以解......


·银行汇款凭证保留多长时间
      银行汇款凭证保留多长时间一、银行汇款凭证保留多长时间?银行转账记录保存三年。超过三年的记录银行不保证能够提供。1、查询银行汇款记录的方法有多种......


·按份共有的房产如何立遗嘱?
      按份共有的房产如何立遗嘱?对于共同共有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


·五级轻伤害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因为他人给自己造成轻微伤的这种情况,对方除了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同时,也是应该对自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所谓轻伤重伤,当然是要以司法鉴定的结论......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包括哪些
      现实中,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罪还是存在很大区别的,毕竟后者已经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对于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罪的行为,其实还是蛮相似的,那么您知道......


·护士试用期内离职需要赔违约金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是没有违约金的。除非公司有培训或者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劳动者没有遵守的情况,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