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二)房屋权属有争议。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或者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也会导致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三)所售房屋存在抵押问题。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四)所售房屋为不能交易的房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五)延期交房并超过合理期限。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六)擅自变更房屋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七)房屋面积误差较大。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八)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九)逾期不办理房产证。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二、解除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一)在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后,购房者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在双方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卖双方必须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如果开发商违约,并符合合同中有关退房的约定,购房者不但不需要承担责任,还可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没有违约,购房者想退房,在没有取得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要求按合同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没收定金。(二)办理退房合同注销要缴纳哪些费用?1、办理退房合同注销须收手续费,按建筑面积收取。2、办理预售证需10个工作日,办理增减名、退房、转让需要五个工作日。购房合同的解除,并不只是购房者一方的权利,开发商也是可以依照法定情形或者双方之间约定的情形,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至于在购房合同被解除之后,是否会涉及到违约责任的承担,这就要看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解除购房合同。据此,也才能清楚需要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叫他项权?他项权有哪些?
      什么叫他项权?这个概念是只有我国才有的,它的出现具备一定的历史成因,这是我国特殊时期下的特殊政策决定的,目前来讲我国的他项权其实还是不是很完......


·一般离婚协议后悔了怎么办?
      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来讲,由于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还需要办理手续,那样协议才会生效,因此这段时间就有可能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从法律角度来看......


·农民江西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江西省政府近日来正式的颁布了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工作,要求各级政府针对所管辖的农村地区的集体土地统一进行地籍调查,在登记注册以后,依法给农......


·法律规定何种情况下婚姻无效
      我们发现并不是男女之间建立的婚姻关系都是有效的,当然大部分的婚姻关系都是有效的,因此也让很多人区分不清楚究竟何种情况下婚姻无效。对于被认定为......


·在道路上开车行驶时,难免遇到各种路况或者发生弯道交通事故,当
      在道路上开车行驶时,难免遇到各种路况或者发生弯道交通事故,当发生事故报警后,交警会来进行现场处理,具体认定还需要一些时间,那么弯道交通事故责......


·信用卡诈骗起诉法院还是应该先报案?
      信用卡对于当代人来说意义十分的重大,这是因为信用卡能够使人们的生活更加的便利。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信用卡诈骗行为也是经常发生,许多人都被骗过......


·乘客抢夺黑出租方向盘是什么罪
      乘客抢夺黑出租方向盘是什么罪抢夺司机方向盘,可不单是扰乱公共秩序,而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不单是车上乘客的安全,还包括过往车辆、行人的安全。......


·网络诈骗如何取证,方法有哪些
      网络诈骗如何取证,方法有哪些?随着互联网业的发展,也就助长了很多不法分子使用互联网来进行诈骗,但是和其他的诈骗方式不一样的是,网络诈骗是比较......


·犯伪证罪否构成名誉权侵害?
      犯伪证罪否构成名誉权侵害?犯伪证罪是有可能构成名誉权侵害的,当然具体是否构成的话,还需要看这个伪证罪它的具体的行为表现是怎么样的,如果这种伪证......


·劳动仲裁要多久才会做出裁决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不管是否受理,都应该在法定期限内给申请者以答复。那么,在法律上,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间究竟是多久呢?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受......


·个人股份转让如何办理?
      个人股份转让如何办理?一、个人股份转让如何办理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