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婚前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所以婚前个人名义的债务一般不做共同债务认定。二、婚前债务应该怎么处理?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中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转移,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不得就一方婚前个人债务而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个人所欠债务与债务人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即夫妻中乙方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双方婚后物质生活的条件时,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即应比照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予以处理。本文旨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相关条文及最高人民法院编著的相关解释,就司法实践中此问题的处理予以汇总以期参照借鉴。对于婚前的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婚姻法》没有规定,最高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中也仅各涉及到一条。1993年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黄松有主编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一书,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转化的有以下几种类型: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在证明夫妻个人债务时需要提交债权人以及债务人明确约定是个人债务的证据以及第三人所知道该约定的证据,夫妻的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在离婚时也是需要进一步的明确,如果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使用的情况下则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来承担偿还义务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哪些情形属于无权代理
      哪些情形属于无权代理一、哪些情形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可见,无权代理并非代理的种类,而只......


·取保候审能办信用卡吗
      取保候审可以办信用卡。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影响民事权利的实现。只要符合银行有关规定就可以办理信用卡。但银行如果知道......


·内部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内部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一、内部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内部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嘛?
      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嘛?不可以辞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


·关于网络诈骗的赔偿是多少
      关于网络诈骗的赔偿是多少网络诈骗在生活中比比皆是,而我们不仅要提高自己的警觉性还需要防止被骗,而在被骗之后最好是及早的报警,配合警方进行审......


·解除收养关系条件包括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条件包括什么收养关系仅仅是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拟制的血缘关系,这种关系也是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解除的。但需要注意,解除......


·抢劫未遂可以不坐牢吗
      不可以。抢劫未遂,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抢劫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能免除处罚,具体量刑要看犯......


·一、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财产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财产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的一部意见......


·武汉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主要有哪些
      武汉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主要有哪些?1、土地增值税2、契税:销售价的3%3、交易费:一般数百元4、登记费,一般数十元至数百元(可以到当地的国土部门查询......


·什么叫做交易担保的概念?
      什么叫做交易担保的概念?担保交易是指针对电子商务中,卖家与买家的交易安全问题而首先由支付宝率先提出的交易模式。它有效的解决了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


·一直没收到批捕通知书正常吗?
      一直没收到批捕通知书正常吗一直没收到批捕通知书不正常,批捕通知书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这是法律规定的办案原则。除非是无法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