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有限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吗?

有限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吗
  
  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主要包括内部决策程序、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债权人保护程序和变更登记这五个步骤,下面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定方案
  
  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等。
  
  2.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37和43条,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对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股东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上述方案进行表决,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形成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3.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第25条,注册资本属于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所以在减资的时候要相应修改公司的章程。一般来说,这一问题在讨论减资时一并讨论和决议即可。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根据《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注册资本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动摇公司的资本信用基础,进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因此,在减资时需要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此,《公司法》第
  
  177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此处的“通知”针对的是已知其确切联络方式的特定债权
  
  人;“公告”主要针对无法联络上的特定债权人和不特定的潜在债权人(社会公众)。通知与公告是公司减资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204条规定,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对公告方式和次数可能有具体要求,在办理之前需要与主管工商机关进行沟通,按照其要求办理。
  
  (四)债权人保护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177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当然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尚未到期,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若公司拒绝或怠于提供相应担保,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清偿债务。
  
  (五)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179条第2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换发载明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和(或)实收资本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正常的经营行为,但是要一定的条件和手续才可以进行调整。要是公司减资行为存在瑕疵,那么注册资本是不变的,而对债权人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此时会发生减资不成的效益。减资成功的话,公司的股东应该在他认缴出资数额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外嫁女能否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外嫁女能否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外嫁女能否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关于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但是,被征收人是否能够作为......


·法律援助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概念是什么?众所周知,当事人就提请民事诉讼聘请律师的时候,要预先缴纳一笔律师费用,不是谁都有能力承担这笔钱的。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不......


·女人离婚了户口怎么办?
      女人离婚了户口怎么办女方户口可以单列,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迁出。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离婚后户......


·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权是什么意思?一、基本概述:物上代位又称所有权代位,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


·司法鉴定结果复议流程怎么进行?
      司法鉴定是公民遭遇人身伤害之后,确定伤残程度和相应的赔偿金数额的基础。在实践中,很多人对司法鉴定的结果并不认同,认为鉴定可能存在程序上的瑕疵......


·假释结束又犯新罪是累犯吗?
      一、假释结束又犯新罪是累犯吗?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


·谁可以担任监护人?
      谁可以担任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


·个人所得税办理退税需要哪些资料?
      个人所得税办理退税需要哪些资料?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


·法院拍卖房子有人住怎么办
      法院拍卖房子有人住怎么办?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


·民法总则中的侵权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每个公民自一出生开始就享有各种各样的民事权利能力,这种民事权利能力不会因为当事人年纪尚小就区别对待,比如未成年人的隐私权,肖像权等各种权......


·敲诈未遂怎么量刑处罚?
      敲诈未遂怎么量刑处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