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发出的要约应具备哪些条件

要约应具备哪些条件要约的成立应当满足以下六个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二、要约消灭的情形所谓要约的消灭,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拘束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产生拘束。要约消灭以后,受要约人也丧失了其承诺的能力,即使其向要约人表示了承诺,也不能导致合同的成立。要约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要约有效期限的经过,凡是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内作出,超过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不可再接受承诺。第二,受要约人拒绝要约。拒绝要约是指受要约人没有接受要约所规定的条件。拒绝的方式有多种,既可以是明确表示拒绝要约的条件,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作答复而拒绝,还可以表现为对要约的实质内容作也限制、更改或扩张大而形成反要约,不过在后一种情况下,既表明受要约人已拒绝了要约,同时也向要约人提出了一项反要约。受要约人在拒绝要约以后,也可以撤回拒绝的通知,但必须在撤回拒绝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于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处,撤回拒绝才能产生效力。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通知中,并没有更改要约的实质内容,只是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予以变更,而要约人又没有及时表示反对,则此种承诺不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如果要约人事先声明要约的任何内容都不得改变,则受要约人更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也会产生拒绝要约的效果。第三,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要约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可以由要约人撤回或撤销。一旦撤回或撤销,要约将终止效力。第四,因要约人死亡而使要约失效。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尚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其实是可以撤回的。此时被撤回的要约实际上是尚未生效的要约。如果是在要约生效之后,则是对要约的撤销,而并非是撤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哪些情形可以由母亲抚养子女
      哪些情形可以由母亲抚养子女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


·男女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男女结婚是为了能够建立起一种新的关系,即夫妻关系。而此时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先做出审查,看想要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法律规定如何恢复专利权?
      法律规定如何恢复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并补缴年费以及滞纳金和恢复费,可恢复......


·申请眼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意思?
      申请眼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意思?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要注意:,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


·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金吗?
      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金吗?一、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金吗?劳动者毁约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


·楼上邻居将厨房改厕所,正对楼下厨房,如何维权
      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明确,对其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5.4.4明确规定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


·对工商行政处罚的陈述的途径是什么?
      对于一些已经既成事实的行政违法行为,可能当事人在这整个过程当中也有很多迫不得已的情形,还有一部分就是根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所以才一不小心违反......


·拆迁补偿会因为离婚而少赔付吗?
      拆迁补偿会因为离婚而少赔付吗?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


·民事诉讼开庭被告不参加怎么办?
      在民间借贷中,因为合同纠纷的事情很多,一般来说,债权人想追回欠款都要走诉讼程序,这样比较有效果。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出庭时间和地点。......


·新婚姻法下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及范围。共同......


·打架受伤司法鉴定的程序
      很多事情或物都能够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对象覆盖了社会的各个方面,打架受伤同样也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打架受伤司法鉴定是为了给受伤的程度一个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