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标权的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商标权的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商标权的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处罚标准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三、商标侵权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七十一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生活当中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比较多,就像恶意抢注其实也属于商标侵权。但是这些不同的商标侵权都会造成一个最终的结果就是,真正损害了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那么商标所有权人对于别人肆无忌惮的侵权行为,应该果断采取维权手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我国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我国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是怎样的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


·关于注册资本多少与交税有关系吗
      关于注册资本多少与交税有关系吗注册资本多少与交税是没有关系的。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


·有什么情况会导致合伙企业被解散
      有什么情况会导致合伙企业被解散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


·非法集资去哪里报案可以被受理?
      随着我国普法教育越来越基层化,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遇到违法犯罪行为不再莽撞行事,都知道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自我权利的维护。针对非......


·如何去做工伤鉴定步骤是怎样的
      我们生活的时代其实是一个非常好的时代,因为国家的各项法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基本各项权益都在法律的规定当中。就拿工伤这样的事情来说,很多人在......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年限最长多久?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年限最长多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职务侵权的归责原则与民事责任是什么?
      职务侵权的归责原则与民事责任是什么一、职务侵权的归责原则与民事责任是什么1、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行为主体的行为必......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吗?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吗?一、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吗?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都有什么内容?
      如果对于我们国家的相关工作人员,当他们因为某些个人案件,而被国家赔偿的情况发生时,那么他们可能会通过检察院的相关举措来进行维权,所以我们来了......


·网络犯罪犯罪主体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1、现有刑法规定......


·一、新规定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影响财产分割?
      一、新规定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影响财产分割?新规定女方先提出离婚是不会影响财产分割,提出离婚的先后顺序与财产分割并不相关,财产分割主要是依据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