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父母要女儿签放弃遗产继承权合法吗?

一、父母要女儿签放弃遗产继承权合法吗?不合法,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女儿的,任何人不能以胁迫等方式强迫女儿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应该在公证处公证,未经公正的声明,效力待定。父亲如果不想把财产留给女儿,完全没有必要逼着女儿签放弃继承财产的协议。其实只要早早的立好遗嘱,在遗嘱中说明遗产全部留给儿子即可。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必须遵照遗嘱进行继承。淡然,遗嘱也需要公证。二、放弃继承的司法解释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与接受继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遗赠中默示也是放弃受遗赠的一种表示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继承人不得以转让继承权为条件放弃继承。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应当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我国法律上是对于放弃继承的相关情况是非常明确的,继承权是公民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强制要求对方放弃继承权,如果女儿认定可以放弃继承权的,也需要出具相关证明,并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才可以使得相关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自己给爸妈写借条有效吗?
      自己给爸妈写借条有效吗?一、自己给爸妈写借条有效吗?父母写给子女借条有用,只要存在真实借款关系。借据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


·股票和公司债券风险
      股票和公司债券风险股票和公司债券都是投资者可以投资的项目。投资者也是认真考虑了股票和公司债券风险以后才会进行投资。股票和债券的风险也是可控的......


·伤残鉴定机构适用属地管辖吗
      伤残鉴定是工伤所在地社保局指定或认可的鉴定中心或医疗机构,从区(县)到市再到省级,因此,可以说伤残鉴定机构适用属地管辖。省、市、县三个层次的......


·立遗嘱要公证吗?
      立遗嘱要公证吗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通则》与《继承法》等的规定,......


·注册商标提前多长时间续展
      注册商标提前多长时间续展?注册商标需要提前12个月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


·车辆肇事逃逸赔偿办法有哪些费用标准?
      车辆肇事逃逸赔偿办法有哪些费用标准?车辆肇事逃逸赔偿办法有哪些费用标准?(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


·刑事案件第三人可以提出抗诉吗?
      一、刑事案件第三人可以提出抗诉吗?因为在刑事诉讼中,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第三人。就不可以抗诉,事实上,如果是受害人,法律对受害人已经规定了相应......


·2023河南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河南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虽然在我国各地,公民都不会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资料,可以维持公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且在依法获......


·双方打架轻伤算故意伤害吗?
      双方打架轻伤算故意伤害吗?若鉴定为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在侦查完结......


·偷税漏税公安局拘留吗?
      偷税漏税公安局拘留吗?会拘留;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否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则应当根......


·公证遗嘱没撤销新的遗嘱是否有效
      对于今天订立的遗嘱,可能没过多久就想修改其中的内容,于是又会新订立遗嘱。那现实中要是公证遗嘱没撤销新的遗嘱内容,那么此时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