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父母身亡后谁抚养这类子女

父母身亡后谁抚养这类子女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2、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二、法律法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父母死亡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等亲戚的身上,具体可以亲戚之间互相协商或是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我国《民法典》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扶养”则属于狭义的。而《刑法》、《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规范中又是都适用“扶养”,其“扶养”属于广义的。基于此,在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总体上,我们应按广义的“扶养”来理解,在具体的亲属关系中,则不妨分别指称。关键是要区分不同主体的相互关系,简单来说,抚养的主体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孙。而兄弟姐妹之间则是扶养关系,而非抚养关系。理解了抚养和扶养的区别,再来看一组概念,我们知道抚养费是给孩子的,那么扶养费又是什么呢?夫妻出现矛盾分居,经济困难一方有权得到另一方的扶养费。我国《民法典》第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经济上确实存在困难的一方不能向另一方请求扶养费,因为夫妻双方互相扶持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了,只能请求给予经济帮助。经济帮助是指在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有条件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以适当财物帮助的行为。这类未成年的子女抚养权,应得到我国的法律的保护。如父母离婚的应积极的对自身子女的抚养尽到义务,抚养这类子女。双方抚养这类子女的生活规定这类抚养费,由一方进行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保护这类子女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唯一住房签订合同后可以毁约吗?
      唯一住房签订合同后可以毁约吗?唯一住房签订合同后不可以毁约,可以采取一些方式来对于会议的现象进行救济。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依《民法......


·河南濮阳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濮阳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了保障各省市征地补偿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任何省市、县城都是此标准上面制定符合......


·遗产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实践中,并不是死者所有的财产都是可以作为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继承人想要继承遗产的,首先要确定死者的那些财产是属于遗产的,这就需要从......


·诉讼离婚要用多长时间
      进行诉讼离婚的,首先需要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了案件之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期,然后才是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那么具体来说......


·一、误工证明仅用于交通事故处理吗?
      一、误工证明仅用于交通事故处理吗?不是的,误工证明不仅能用于交通事故处理,还能用于在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的报销。误工费赔偿的范围有:医疗费、......


·离婚后关于起诉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如果离婚的话,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也会一并的进行解决。即使是双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当中,......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自己名下的土地被国家收回并用作公共用途虽然是强制的,但国家也会出于为老百姓考虑的立场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而......


·诈骗罪处罚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诈骗罪处罚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诈骗罪主要以诈骗的数额来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房地产毁约合同违约金是怎样的
      房地产毁约合同违约金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一.北京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有哪些?
      一.北京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有哪些?总的要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标准为尺度;定性正确,定量准确;及时、公正、合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公务员受贿2000元会受到什么处罚?
      公务员是我国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不得接受他人贿赂,现实生活中,受贿犯罪是公务员职务犯罪的主要形式之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