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哪些离婚情形不需要请律师

哪些离婚情形不需要请律师1、情感争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太不是人,太没有良心。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婚姻情感咨询师指导自己的心情,或找朋友倾诉调解自己的心情。2、过高期望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案件,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离婚财产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多少。因为除了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况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外,其它诸如有婚外情、暧昧男女关系、见异思迁之类的情况,通过法律程序基本不能得到赔偿,更不用说是巨额赔偿,因此,这类案件,律师最终起的作用不大。当然,一方请了律师可以给对方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但若不见效,功夫白费。3、结局明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案件,案件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很大,但法律关系却很简单,法院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这类案件,请律师的意义不是很大(当然,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聘请婚姻法专业律师代理,可以免去诉前及诉讼过程中的诸多应诉工作带来的烦恼,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毕了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几年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提出房产分割要求。这类案件,一方只需要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关于简单的诉讼知识以及心理对抗知识即可,没有必要花几千几万元请律师,因为此类案件,若没有另外约定,房产肯定是一方的。再如,夫妻共同向女方父母借款四十万元,且双方在欠条上均签字画押,现父母索要欠款,没有过诉讼时效,也不用请律师,因为“欠债还钱”法院也会认这个理儿。4、“走程序”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离婚案件,完全是在走程序、走过场,无非是法律程序稍有复杂,对于此类情况,当事人只需到律师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即可,不需要请律师。比如,有些涉外案件,一方或双方均不在国内,而又同意离婚,但必须走法院程序。对于有些公证认证程序,只需了解自己操作就可以了,也不用请律师。5、“心理恐慌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离婚案件,案件争议很简单,法律关系也不复杂,但当事人心态过于复杂。绝大多数当事人没有打过官司,第一次打官司害怕慌张,就花了几千块钱请律师。其实对于这类情况,请律师就不是必须的。二、以下离婚情况建议请律师: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这个问题是很复杂的,需要具体分析。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这时候需要聘请律师。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通过离婚律师的调解,将争议化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可以接受的离婚协议,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还是有的。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实际上请律师,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好,但是也要考虑到自己经济能力。如果经济允许,请律师还是有一定帮助的。我们发现有些离婚案件简单,而有些离婚案件复杂,也有诸多争议。而委托律师来处理离婚事宜,这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如何。目前来看,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夫妻离婚就一定要请律师。因此,请不请律师决定权在当事人手上。至于是否需要请律师,这方面也还是要结合实际作出选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员工不服从调岗可以辞退他吗
      员工不服从调岗可以辞退他吗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随着我国科教文卫等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对土地的管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使用土地,我国......


·什么行为是贪污行为 哪些行为算贪污
      什么行为是贪污行为?贪污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利用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等职务之便,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公共财物据为已有的行为......


·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
      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一、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1、先并后减是先合并数罪的宣判刑罚,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刑......


·合同到期要和人事说吗?
      合同到期要和人事说吗?一、合同到期要和人事说吗?劳动合同到期,职工不想续签的,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合同到期后原合同自行终止,可以直接......


·主合同无效抵押有效吗
      主合同无效抵押有效吗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会接触到担保和抵押。但有些朋友在进行抵押的过程中会产生这样疑惑:主合同无效抵押有效吗?为了避......


·遗嘱有效条件都有哪些?
      遗嘱有效条件都有哪些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


·年休假的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1、职工休年休假期间工资的计算。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休假等同于在正常工作。有些单位通过规章制度规定,职......


·随着生活的需要,车辆对于我们的价值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但是伴
      随着生活的需要,车辆对于我们的价值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但是伴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也在逐渐上升,“三无”车辆更是加入其中,成......


·南京买房落户政策规定
         很多购房人关心在当前商品房限购令的背景下,南京一直以来的买房落户政策会不会发生变化。对于这个问题,律师解答说,目前南京买房......


·一、父母离婚了第二监护人是谁?
      一、父母离婚了第二监护人是谁?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