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费怎么支付

一、离婚后小孩子抚养费怎么支付?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二、抚养费支付标准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小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第一时间可以由父母亲进行协商,也希望父母亲尽量的不要把婚姻关系的破裂潜移默化的转移到亲子关系当中。索要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抚养费或坚决要求当事人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这些法官都肯定不会支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手写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手写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一、手写合同是正式合同吗?手写的合同只要满足合同的成立要件,同样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合同的书写形式......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


·已经办理的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相互不受影响。一般而言,个人可以在还没偿还完银行贷款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贷款。但是,借款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完全......


·作为外地人在天津能买房子吗?
      作为外地人在天津能买房子吗?(一)天津外地户口购房贷款买房需要条件: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一、什么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医疗器械的注册产品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


·对外担保合同什么情况下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


·一、抚养费离婚一次性付清可以么?
      一、抚养费离婚一次性付清可以么?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的商业竞争也是越来越激烈,进而导致了商业环境的复杂化,为了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商业......


·一,离婚房子判给对方再购房二套房还是首套房?
      一,离婚房子判给对方再购房二套房还是首套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


·企业职工加班工资核算是如何计算的
      企业职工加班工资核算是如何计算的一、企业职工加班工资核算是如何计算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征地补偿标准什么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征地补偿标准什么最新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征地补偿标准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