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征地补偿2023重庆是什么?

现阶段,人们的生活工作中都离不开房子的影响,政府为了加快城镇化的建设,在农村各地进行了征地的政策,不同的地方征收的补偿也不同,根据地的种类也会有一定的差别。那么征地补偿重庆是什么?下面就征地补偿重庆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征地补偿2018重庆是什么?
  5月5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调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动员部署。我市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明确规定,在2008年1月1日以后的征地中,建立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新政策规定,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将被征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若统筹的土地补偿费80%部分及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之和仍不能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需要的,其差额部分将由征地单位予以全额补足,直至满足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需要。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对于2008年1月1日后征地的农转非人员,将不再实行储蓄式养老保险办法。新政策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方式和计算标准进行了调整。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将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主城九区(含北部新区)的一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6000元,二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5000元,三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8000元。主城区以外其他区县的土地补偿费分类标准、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新政策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方式进行了规定。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部分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养老待遇支付,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方式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或其监护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渝府发〔2008〕26号文件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今年的征地补偿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不同的土地,不同的征收人等划分了不同的补偿标准,所以在被征收土地前一定要对新出台的征地补偿规定有所了解。在被征收土地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法撤销权多少
      合同法撤销权多少日内申请一、合同法撤销权申请时长合同撤销权的申请一般十五个工作日,也就是三个星期左右就可以申请到了。二、撤销权的种类纵......


·被告故意伤害罪拘留合法吗?
      被告故意伤害罪拘留合法吗?一、被告故意伤害罪拘留合法吗?被告故意伤害罪拘留是合法的,如果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一是可以请律师进行辩护,二......


·房产抵押登记去哪里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去哪里登记一、房产抵押登记去哪里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


·结婚后离婚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离婚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支付彩礼时是否已经存在婚姻关系而定,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


·工厂倒闭社保断交怎么?
      工厂倒闭社保断交怎么?一、工厂倒闭社保断交如何办?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


·怎样签劳动合同买社保?
      怎样签劳动合同买社保?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对社保情况进行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


·已离职员工被起诉赔偿应该怎么写答辩状
      已离职员工被起诉赔偿应该怎么写答辩状一、已离职员工被起诉赔偿应该怎么写答辩状?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①标题。标题写明“民事答辩状”。②答......


·个人债务如何追讨,有哪些
      个人债务如何追讨,有哪些方式像借钱不还这样的情况其实都是属于债务纠纷当中的一种,而对于当事人来讲,债务如何追讨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无法......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验资报告?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验资报告?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


·醉驾含量172毫升如何处罚?
      醉驾含量172毫升如何处罚?1、醉驾血液酒精含量172mg/100ml,可能会被法院判处2-3个月的拘役,但是缓刑。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


·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几种?
      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几种?一、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几种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