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企业在美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一、汽车企业在美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专利法》第60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该条规定了三种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1、被侵权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2、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收益3、按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又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即法定赔偿。与商标侵权赔偿相比,专利侵权可以按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来计算。高院规定第20条:“人民法院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专利被侵权人可以选择第一种或者第二种方式来计算侵权赔偿。在第一、第二种方式不能计算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适用第三种计算方式,如果第三种计算方式仍不能适用的话,那么再选择第四种计算方式,四种计算方式是有前后适用顺序的。
二、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
高院规定第20条第三款:“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这里需要注意,在会计制度上营业利润和销售利润的区别。
三、 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
高院规定第20条第二款:“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四、按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确定
高院规定第21条:“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参照许可费,专利和商标最大的不同是商标只按许可费来直接计算,而专利带有一定的惩罚性,可以按照三倍以下进行赔偿。在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一般采取补偿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没有惩罚性的赔偿,只有在著作权侵权赔偿中可以按照稿费的2-5倍来计算赔偿额,另外就专利侵权赔偿在适用许可费来计算侵权赔偿时可以带有一些惩罚性。
五、第四种计算方式(法定赔偿)的适用
高院规定第21条:“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有关专利侵权的法定赔偿与商标也比较接近,只是专利规定了最低的法定赔偿数为5000元,一般最高为30万元。
六、关于合理的开支
高院规定第22条:“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这个规定和商标相似,但是商标侵权赔偿规定明确指出了律师费用是可以作为合理开支的。在实务操作中,律师也会将律师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一起计算到合理的费用中去。
七、连续侵权的赔偿计算问题
高院规定第23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是由专利法所明文规定的,由于专利的科学价值是比较大的,故而一般需要按照专利可数的倍数来确定,对于倍数不确定的情形,由人民法院裁决,这些诶就给予了人民法院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
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
·一、中国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中国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
·集体合同的法律意义
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对协调企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点是:一是......
·一、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上面要有签名和产权公章(产权为单位所属)如果房屋是租的,就得不少于3个月房屋租凭合同的原件......
·无性婚姻的事实可以起诉离婚吗?
无性婚姻的事实可以起诉离婚吗一、无性婚姻的事实可以起诉离婚吗?无性婚姻的事实可以起诉离婚,《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是什么?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是什么?这几年来国家为了城市能够得到合理的开发以及土地能够被利用到最大化,不断的将城市进行改建。而地处于长三角一带......
·信用卡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是什么?
随着近年来,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费用赔偿也成了越来越多人所关心的问题。然而,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是什么呢,怎么来计......
·小孩没人带能监外执行吗
孩子没人带能否延长监外执行要看孩子的状况。监外执行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是哺乳期的婴儿,是监外执行的情......
·司机被终身禁驾的情形有哪些
司机被终身禁驾的情形有哪些一、司机被终身禁驾的情形有哪些“终身禁驾”就是“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驾驶机动车”。依法吊销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