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保险合同到期后应该怎么办?

保险合同到期后应该怎么办?
  
  (1)终止合同。
  
  (2)拿保险单发票以及相关的证件去办理续期的手续。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二、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
  
  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与一般合同订立的程序相同,需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承诺一经成立,合同即成立,并产生相应的合同效力。在保险合同的订立中,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投保单、保险单和保险凭证的概念
  
  投保单是投保人的书面要约。投保单经投保人据实填写交付给保险人就成为投保人表示愿意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保险单简称“保单”是《保险法》中列举的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书面保险合同的一种。它由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完整地记载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或给付的依据和凭证。
  
  保险凭证是保险人发给投保人以证明保险合同业已生效的另一种文件形式,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
  
  三、什么是保险合同的效力
  
  保险合同的效力,指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人依据保险合同,享有的一定权利和负有的一定义务。享有权利的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取得该项权利,负有义务的人应当履行该项义务,否则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来说,保险合同的效力
  
  1、投保人负有缴付保险费的义务
  
  2、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
  
  3、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危险通知义务
  
  4、减灾防损的义务。
  
  对保险人来说,保险合同的效力,指的是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承担的义务。包括:
  
  1、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
  
  2、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范围
  
  3、履行赔偿或保险金给付的期限
  
  四、保险合同终止的其他原因
  
  保险合同终止除当事双方主动解除外,还有以下法律事实可以导致其效力终止:
  
  1、保险合同的约定期限届满
  
  2、保险人履行了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3、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或全部损失
  
  4、《保险法》规定的其他合同终止的原因
  
  (1)财产保险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被保险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
  
  (2)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
  
  (3)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
  
  (4)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
  
  由此可知,当我们的保险合同到期后,我们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进行保险合同的终止,二是如果我们突然想续期的话,可以凭借着我们保险单的发票,还有一些相关的材料进行保险合同续期的办理。这样子我们就又可以享有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了,但是具体是否续期,我们还是要综合考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被房产中介欺骗签了合同是什么犯罪
      被房产中介欺骗签了合同是什么犯罪属于合同诈骗罪,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合同欺诈,仍然属于民事经济纠纷的范围,适用合同法等规定,构成违约或侵......


·商标权质押的办理
      商标权质押的办理商标作为现代商品交易人认可的标志,其可给商标拥有者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因而商标权也是可以拿来质押的,只是商标权拿来质押需要登......


·赌博诈骗罪怎样取证
      赌博诈骗罪怎样取证1、作为受骗方,想要追回自己被骗的财产利益的。当意识到自己受骗,财产已受到了损失时,立刻报案,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把自己有......


·养老保险交够15年后可以不交吗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或者退出劳动岗位之后,依然保障基本的生活水平。但如果你是在企业就业的话,则社会......


·名誉权案件判决有哪些法律规定
      名誉权案件判决有哪些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


·犯罪预备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犯罪预备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


·二房东私自转租属于诈骗吗?
      二房东私自转租属于诈骗吗?二房东私自转租并不一定属于诈骗,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实施了欺诈手段并以非法获利为目的的转租,达到诈骗立案标准的......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


·过高的离婚率未必是现在人根本就不会处理自己的感情
      过高的离婚率未必是现在人根本就不会处理自己的感情,反而是高学历,对自己的生活质量追求越高的这部分人是不会容忍一段没有质量的婚姻生活的。但只要......


·上海买房子社保吗?
      上海买房子社保吗,几年才可以2年。购房条件:1.购房者必须已婚。2.购房者原先在上海无房3.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


·疫情期间怎么辞退员工是属于合法的?
      疫情期间怎么辞退员工是属于合法的?疫情期间辞退员工合法的情形在于劳动者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是因疫情的原因公司经营不好而导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