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产拍卖的注意什么事项

房产拍卖的注意什么事项
  
  1、注意选择房地产拍卖机构
  
  了解该房产的拍卖机构是否具有拍卖的专业资质,以及能否保证产权顺利过户。在“服务可以创造价值”的今天,房地产机构作为买卖双方的中介人,其专业资质和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2、了解所竞买房产的权属状况。要确认所竞买的房产具有完全产权,且具备房地产转让的各项条件,以便产权顺利过户。
  
  3、了解房屋的面积、结构、配套设施、周围环境
  
  竞买人需要了解房屋的建筑面积、户型、房屋的布局、朝向是否符合自己的使用要求,配套的水、电、气等是否齐全,房屋结构、外观质量有无问题,物业管理水平及周围环境、交通条件是否理想。
  
  4、了解拍卖机构能否提供按揭贷款服务。如果买受人无法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则办理竞买手续前,须了解该房屋能否办理按揭贷款。
  
  5、要反复比较判断该房产的价值,以确定适当心理价位。
  
  竞买人须对竞买的房地产周围同类型的房价进行了解、比较,以确定自己所竞买房产的心理价位,或参与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做到心里有底,在拍卖现场才可以保持理性和冷静。
  
  二、委托拍卖房产应注意哪些事项
  
  1、委托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依法可以处分房地产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委托拍卖的房地产必须具备转让条件。
  
  3、委托人应持有转让房地产的有关证件。
  
  4、委托人与拍卖人签定《委托拍卖合同》。
  
  三、委托拍卖房地产应提供的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明: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商品房销售合同;③在建工程包括:计委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施工图纸;其他资料。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有权处分房地产的文件,证明资料;①民事调解书、裁定书;②民事判决书;③协助执行通知书;④其他文件、证明资料。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无论是购房拍卖房产还是委托拍卖房产,都关乎大宗财产,建议当事人可以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在律师的帮助下进行选择判断,以取得最满意的结果。具体房产拍卖的注意什么事项,本站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指而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监护人的主要职责: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监护人的主要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权被不法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证被监护人在生活方面的基本......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在家有工资拿吗?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在家有工资拿吗?根据法律规定疫情在家有工资拿,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


·公司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
      公司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未立遗嘱怎么分配财产?
      未立遗嘱怎么分配财产?一、未立遗嘱怎么分配财产?未立遗嘱的一般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分配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


·交强险中赔偿限额分为哪些种类
      交强险是我国交通部门对相关的机动车辆进行相应管理的一种手段,对我国的交通带来了极大的保障。防止在交通案件中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和经济财产受到损害......


·一、无劳动合同无社保员工可以索要赔偿吗?
      一、无劳动合同无社保员工可以索要赔偿吗?无劳动合同无社保员工可以索要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新刑法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怎么判?
      新刑法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怎么判?新刑法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


·内脏工伤算作几级工伤?
      任何一个正规的公司在招聘员工的时候都会帮其购买五险一金,工伤就是其中的一种保险,是为了补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后所损失的经济。工伤赔偿多......


·办理土地使用证盖房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土地使用证盖房的程序是什么?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4、初始登记颁发......


·主动离职可以补偿失业金吗?
      主动离职可以补偿失业金吗不可以;依据《失业保险条例》来看,需要满足失业金领取条件的核心有三条:1、所在单位已交纳失业保险满1年;2、非本人意......


·摩托车撞人轻伤怎么赔偿?
      摩托车撞人轻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