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产拍卖的注意什么事项

房产拍卖的注意什么事项
  
  1、注意选择房地产拍卖机构
  
  了解该房产的拍卖机构是否具有拍卖的专业资质,以及能否保证产权顺利过户。在“服务可以创造价值”的今天,房地产机构作为买卖双方的中介人,其专业资质和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2、了解所竞买房产的权属状况。要确认所竞买的房产具有完全产权,且具备房地产转让的各项条件,以便产权顺利过户。
  
  3、了解房屋的面积、结构、配套设施、周围环境
  
  竞买人需要了解房屋的建筑面积、户型、房屋的布局、朝向是否符合自己的使用要求,配套的水、电、气等是否齐全,房屋结构、外观质量有无问题,物业管理水平及周围环境、交通条件是否理想。
  
  4、了解拍卖机构能否提供按揭贷款服务。如果买受人无法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则办理竞买手续前,须了解该房屋能否办理按揭贷款。
  
  5、要反复比较判断该房产的价值,以确定适当心理价位。
  
  竞买人须对竞买的房地产周围同类型的房价进行了解、比较,以确定自己所竞买房产的心理价位,或参与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做到心里有底,在拍卖现场才可以保持理性和冷静。
  
  二、委托拍卖房产应注意哪些事项
  
  1、委托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依法可以处分房地产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委托拍卖的房地产必须具备转让条件。
  
  3、委托人应持有转让房地产的有关证件。
  
  4、委托人与拍卖人签定《委托拍卖合同》。
  
  三、委托拍卖房地产应提供的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明: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商品房销售合同;③在建工程包括:计委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施工图纸;其他资料。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有权处分房地产的文件,证明资料;①民事调解书、裁定书;②民事判决书;③协助执行通知书;④其他文件、证明资料。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无论是购房拍卖房产还是委托拍卖房产,都关乎大宗财产,建议当事人可以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在律师的帮助下进行选择判断,以取得最满意的结果。具体房产拍卖的注意什么事项,本站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指而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劳动关系怎样确立?
      劳动者遭遇到工伤事故的伤害后,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的第一个步骤是进行工伤认定,而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确定......


·分居多久法院判自动判离婚?
      分居多久法院自动判离婚?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分居多长时间都不构成自动离婚的条件。解除夫妻关系,必须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诉讼判决离婚......


·融资租入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
      融资租入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一、融资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什么?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


·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银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在贷款时,......


·养牛场房被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养牛场被征收前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


·房屋继承公证费收费标准
      继承人委托公证机关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的,除了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外,支付公证费也是必须的。当然不同遗产继承公证活动中需要支付的费用不同。那么房屋继......


·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公民在遭受行政行为的侵害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行政赔偿诉讼有一定的时效,那么,行......


·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是什么?
      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是什么?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有利于人民法院调查、核......


·支付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
      为保证房屋合同的顺利履行,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行为普遍兴起,但随之而来的纠纷也日渐增多。此时对于承租人来讲,可能就比较想知道,究竟支付租房押金要......


·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的内容有哪些
      日常工作中,旷工并不多见。企事业单位对于职工的管理都很严格,对于旷工行为也是坚决禁止的。但是扔有一些职工旷工,有的甚至连续旷工好几天。对于旷......


·公司哪些理由可以合法辞退员工
      公司哪些理由可以合法辞退员工一、公司哪些理由可以合法辞退员工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