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故法院在判决或调解离婚时,只确定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并不剥夺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也不取消其对子女的监护义务。
  二、变更监护人的程序
  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孩子监护权变更申请只能通过法院进行。现实生活中,孩子监护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而相关法律并没有是否明确的规定。所以,如果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监护权,除了现有监护人存在客观无法履行监护义务的之外,一定要做好搜集现有监护人对孩子成长不利证据的工作,这是获得孩子监护权变更诉讼的关键。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离婚之后,一方并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义务的话,那么是可以要求变更监护人的。其次就是变更监护人,他的程序需要向法院提起相关的诉讼活动。当然,这一切都是需要建立在维护孩子利益的基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不交社保辞职员工可以随时离职吗?
      一、不交社保辞职员工可以随时离职吗?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职)。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1、当事人......


·工作中因公受伤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因工受伤后该怎
      工作中因公受伤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因工受伤后该怎么办,工伤赔偿是主动找公司吗还是找谁赔偿,工伤赔偿细则如何,该如何处理,下面由我......


·离婚孩子探望权怎么写?
      离婚孩子探望权怎么写?夫妻双方离婚时,已经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了判决。其中一方持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需要支付所需抚养费,且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


·企业离职员工工资怎么算?
      企业离职员工工资怎么算?一、员工离职需要注意什么?1、违约金如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保密、其他因员工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违约事......


·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一、哪些情形下能辞退员工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组织机构代码年检有哪些
      组织机构代码年检有哪些要求?各个企业都知道,由于组织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项经常发生变化,为确保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准确性,必须要对组织......


·如何判断行贿是违法还是犯罪?
      一.如何判断行贿是违法还是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


·损害赔偿是哪个法律依据?
      损害赔偿是哪个法律依据?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法律条款有: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


·谁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谁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在上班的时候受伤了,那么就可以按照规定时间去认定工伤,在工伤认定之后,要是受伤较重的,那么还可以接着去申请工伤伤残鉴......


·对交通事故赔偿认定书不满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赔偿认定书不满怎么办?接到此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向支队事故处申请复核;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