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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类司法鉴定种类的内容包括哪些?

对于很多人来说,司法鉴定,他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因为司法鉴定,再具体的鉴定种类当中包括许多最常见的当然是亲子血缘关系的鉴定。但是,还包括文书方面的鉴定。文书方面,还包括其中的分类,那么,文书类司法鉴定种类的内容包括哪些?下面为您介绍。
  
  
  
  
  一、笔迹真伪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是否为当事人所写进行鉴定。
  
  要求:
  
  1、原则上为原件,如确实无法提供原件。
  
  2、样本材料(当事人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材料)原则上为原件。样本材料中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与检验材料中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应为同一时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为宜,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再作具体分析)。
  
  3、样本材料中的书写字迹与检验材料中的书写字迹两者必须要有相同的字迹,原则上相同的字迹越多越好。
  
  二、印章印文真伪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印章印文真伪进行鉴定,在鉴定中需要注意的是:
  
  1、检验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且印章印文要清晰完整
  
  2、样本材料应为原件,样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与检验材料中的印章印文应为同一时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为宜,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再作具体分析)。样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要清晰可辨,样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最好提供三枚以上。
  
  涂改、添加文书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字迹或书写内容是否存在涂改、添加等进行鉴定。
  
  要求: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印刷、打印、复印及传真等文件的鉴定
  
  对可疑印刷、打印、复印及传真等文件进行鉴定。要求:
  
  1、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2、要有相应的同时期样本材料。
  
  打印字迹、书写字迹与印章印文的时序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打印字迹、书写字迹与印章印文的时序进行鉴定,以判断文件的真伪。要求: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印章印文形成时间鉴定
  
  对可疑文件上的印章印文形成时间进行鉴定,此类鉴定在文检中属疑难鉴定案件。要求:
  
  1、检材、样本必须是原件。
  
  2、样本量充分。
  
  人像识别鉴定
  
  对可疑人像进行识别鉴定。要求:
  
  1、检材中的人像最好是五官齐全的正面照,人像不能配戴墨镜。
  
  2、样本中的人像应是五官齐全的正面清晰照片。
  
  3、对检材、样本电子版照片不要转换存储格式,不要压缩。
  
  首先,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笔记真伪的文书鉴定。其次就是人像识别方面的鉴定,因为进行可疑,人像识别,可以帮助找到犯罪嫌疑人。当然,对于人像识别鉴定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因为他提供的材料必须是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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