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哪些主体不具有无肖像权?

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都是由司法机关赋予的,肖像权是其中的一项权利,但是不少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主体,不知道是否有些民事主体无肖像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哪些主体不具有无肖像权?对于那些享有肖像权的主体,在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
  一、那些主体不具有无肖像权?
  任何民事主体都享有肖像权。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肖像权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
  二、什么情况下侵犯肖像权
  肖像,是指以一定的物质形式再现出来的自然人的形象,肖像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以其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的内容包括:肖像拥有权、制作权以及肖像的使用权等。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
  不当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营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经本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这种利用一般是对肖像经济价值的利用,常常表现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例如,某化妆品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在其商业广告上使用了某女性的肖像以说明其化妆品能使皮肤白嫩的功能,就属于营利型非法使用。二进制一般使用型不当利用。这是指非以营利为目的、但未经本人同意的善意使用,或者虽经本人同意,但使用人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失当的利用。例如,未经肖像权人(即本人)的同意,为鉴赏或纪念目的而拥有、展示其肖像;肖像权人只同意将其肖像用于电视广告上,但却被不当的使用在产品的包装上。
  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
  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恶意侮辱的表现形式包括:涂改,歪曲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打上“×”印记或者添画胡须、痣、疖等;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涂抹污秽物等。这此行驶直接丑化了他人的形象,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往往还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3、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
  这是指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的行为。例如,未经本人同意,对其进行速描、绘画写生;偷拍他人的照片等。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的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所以,上述行为也属于侵害肖像权行为。
  三、肖像权受到侵害后怎么办
  根据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因此,如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无营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既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进行经济损害赔偿。在我国境内,不存在无肖像权的主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是享有肖像权的主体,在权益受到侵害之后,若想得到司法救济,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规定,想司法机关提出救济请求,人民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遗嘱人如何去公证处立遗嘱?
      一、遗嘱人如何去公证处立遗嘱?(一)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


·有关集团公司法规内容具体有哪些
      有关集团公司法规内容具体有哪些?集团作为一种特殊存在,并不是我国的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其各方面的规定也较为特别。并且人们对于其设定及其他法律......


·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立案标准是多少?
      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立案标准是多少?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


·劳动关系可以怎样证明
      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如果劳动者不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而是要申请劳动仲裁时,就要对相关的事实进行举证,其中就包括对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具体来讲......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莱阳非法集资怎么举报?
      对一个企业来说,公司的融资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公司在进行一些项目的话都会进行一定的资金筹集这种资金筹集必须是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如果非法的话,......


·商品房网签备案撤销不了吗?
      商品房网签备案撤销不了吗?《关于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通知》第一条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原则上不予撤销。购房人有下列情况之一,......


·高利转贷罪中的违法所得,是指什么
      在我国刑法中,有一条是高利转贷罪,顾名思义是案犯当事人针对套取高利贷然后转贷给他人获取违法所得的行为。那您知道这里提到的的高利转贷罪中的违法......


·关于偷税漏税的解释是什么 一、关于偷税漏税的解释是什么?
      关于偷税漏税的解释是什么一、关于偷税漏税的解释是什么?(一)逃税漏税概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


·欠钱不还只有对方手机号怎么办
      若清楚该欠款人的大概信息,如叫什么名字,家庭大概在那个区域,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调取具体信息,以做下一步主张权利所用。鉴于现在电话号码都......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一般来说,施工建设的过程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快则半年到一年,慢则两三年都有可能,为了防止双方......


·试用期内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辞退就不需要赔偿了吗
      试用期内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辞退就不需要赔偿了吗?如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就不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