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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这个不同分部验收标准内容不同,节能验收一般包括:墙体节能验收、幕墙节能验收、门窗节能验收、屋面节能验收、地面节能验收、采暖节能验收、通风与空调节能验收等。验收合格的标准是:主控项目符合要求,一般项目80%合格,所以各个检验批要求不同。
  
  二、外墙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一)技术文件
  
  1、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的节能设计图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如节能设计说明、节能设计计算书等);
  
  2、外墙墙体、屋面和热桥部位的保温施工做法或施工方案的设计说明及构造图;
  
  3、 制造试样所用的建筑和保温材料
  
  墙体试样:如是普通粘土空心砖墙则应索取普通粘土空心砖约60块,如是小型空心砌块(190×190×390)墙则应索取14块整块和7块半块小型空心砌块;
  
  屋顶试样:应索取0.20立方米混凝土材料;
  
  砂:约200公斤;
  
  胶凝材料(水泥30公斤、石灰膏10公斤等);
  
  保温材料及安装保温材料的附件(按1.5平方米计算);
  
  抹面材料和饰面材料(按1.5平方米计算)。
  
  (二)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
  
  已经封顶或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项目,在验收前都应该做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检测抽样方法:单位工程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体,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同一检验批中检测数量不得少于3套(间),其中顶层不得少于1套(间);当检验批中总套数不足3套(间)时,应全数检测。受检部位应从受检住户或房间的主体围护结构中综合选取,每一受检住户或房间,受检部位不得少于一处。
  
  (依据:GB50411-2007中的4.1.6;《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DB45/T393-2007中的10.2。)
  
  (三)建筑节能检测验收的有关规定:
  
  1、检测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DB45/T393-2007
  
  (3)广西建设厅文件“关于转发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告的通知”(桂建管〈2008〉20号)。
  
  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项目的划分:
  
  (1)墙体节能工程;
  
  (2)幕墙节能工程;
  
  (3)门窗节能工程;
  
  (4)屋面节能工程;
  
  (5)地面节能工程;
  
  (6)采暖节能工程;
  
  (7)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8)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0)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3、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检验批进行验收:
  
  4、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本规范的规定。
  
  因为在这里所指的节能分部工程,没有明确的指出是哪一种具体的分部工程,如今的建筑,门窗,采暖,地面和用电等这些分项工程全部都采用的是节能设计,针对这些不同的分项工程的节能质量要求自然有着天壤之别的,所以我们仅通过以上的文章给您介绍了一下有些建筑单位外墙的节能工程在验收时候的质量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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