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程质量问题的含义是什么?

现在建筑工地是愈发的多,其中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也是非常的多。而工程质量问题的类型也是各种各样的,比如建筑倾斜、坍塌、错位等等。如果想要预防、控制这些问题的频繁发生,我们首先应该搞清楚工程质量问题的含义是什么,只有搞清楚了它的含义才能更有效的做出预防、控制的方案。工程质量问题的表现形式千差万别,类型多种多样,例如结构倒塌、倾斜、错位、不均匀或超量沉陷、变形、开裂、渗漏、强度不足、尺寸偏差过大等等,但究其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违背建设程序和法规
  (1)违反建设程序建设程序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及其客观规律的反映,但有些工程不按建设程序办事,例如不经可行性论证,未做调查分析就拍板定案;没有搞清工程地质情况就仓促开工;无证设计、无图施工;任意修改设计,不按图施工;不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等,它常是导致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重要原因。(2)违反有关法规和工程合同的规定例如,无证设计;无证施工;越级设计;越级施工;工程招、投标中的不公平竞争;超常的低价中标;擅自转包或分包;多次转包;擅自修改设计等。
  2.工程地质勘察失误或地基处理失误
  (1)工程地质勘察失误诸如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或勘探时钻孔深度、间距、范围不符合规定要求,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不能全面反映实际的地基情况等,从而使得或地下情况不清,或对基岩起伏、土层分布误判,或未查清地下软土层、墓穴、孔洞等,它们均会导致采用不恰当或错误的基础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使上部结构或墙体开裂、破坏,或引发建筑物倾斜、倒塌等质量事故。(2)地基处理失误对软弱土、杂填土、冲填土、大孔性土或湿隐性黄土、膨胀土、红黏土、熔岩、土洞、岩层出露等不均匀地基未进行处理或处理不当也是导致重大事故的原因。必须根据不同地基的特点,从地基处理、结构措施、防水措施、施工措施等方面综合考虑,加以治理。
  3.设计计算问题
  诸如盲目套用图纸,采用不正确的结构方案,计算简图与实际受力情况不符,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沉降缝或变形缝设置不当,悬挑结构未进行抗倾覆验算,以及计算错误等,都是引发质量事故的隐患。
  4.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
  诸如,钢筋物理力学性能不良会导致钢筋混凝土结构产生裂缝或脆性破坏;骨料中活性氧化硅会导致碱骨料反应使混凝土产生裂缝;水泥安定性不良会造成混凝土爆裂;水泥受潮、过期、结块,砂石含泥量及有害物质含量、外加剂掺量等不符合要求时,会影响混凝土强度、和易性、密实性、抗渗性,从而导致混凝土结构强度不足、裂缝、渗漏、蜂窝等质量问题。此外,预制构件断面尺寸不足,支承锚固长度不足,未可靠地建立预应力值,漏放或少放钢筋,板面开裂等均可能出现断裂、坍塌事故。
  5.施工与管理失控
  施工与管理失控是造成大量质量问题的常见原因。其主要表现为:(1)图纸未经会审即仓促施工;或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2)未经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设计;或不按图施工。例如将铰接做成刚接,将简支梁做成连续梁;用光圆钢筋代替异形钢筋等,导致结构破坏。挡土墙不按图设滤水层、排水导孔,导致压力增大,墙体破坏或倾覆。(3)不按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例如浇筑混凝土时振捣不良,造成薄弱部位;砖砌体包心砌筑,上下通缝,灰浆不均匀饱满等均能导致砖墙或砖柱破坏。(4)缺乏基本结构知识,蛮干施工,例如将钢筋混凝土预制梁倒置吊装;将悬挑结构钢筋放在受压区等均将导致结构破坏,造成严重后果。(5)施工管理紊乱,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施工顺序错误,技术交底不清,违章作业,疏于检查、验收等,均可能导致质量问题。
  6.自然条件影响
  施工项目周期长,露天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空气温度、湿度、暴雨、风、浪、洪水、雷电、日晒等均可能成为质量事故的诱因,施工中应特别注意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
  7.建筑结构或设施的使用不当
  对建筑物或设施使用不当也易造成质量问题。例如未经校核验算就任意对建筑物加层;任意拆除承重结构部;任意在结构物上开槽、打洞、削弱承重结构截面等也会引起质量事故。您应该也都清楚了。总的来说,工程质量问题分为七大类,有违背建设程序和法规、工程地质勘察失误或地基处理失误、设计计算问题、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施工与管理失控、自然条件影响和建筑结构或设施的使用不当。只要找到原因,那预防和控制问题就不成问题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烫伤工伤鉴定等级依据是什么?
      工伤指的是在工作过程期间受到的人生伤害,造成的不同程度的伤残,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但是在工作中一定要区分到底是工......


·诉讼中一方能否处置争议标的物
      诉讼中一方能否处置争议标的物可以。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小产权房这一个概念,这主要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国家政府拆......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包括什么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包括什么一、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包括什么1、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同时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所谓怠于行使其权......


·重大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重大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重大疫情不上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80%发放,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


·代位权的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代位权的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一、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


·如果借钱无借条怎么办?
      当事人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


·在我国关于醉驾罚金什么时候交?
      在我国关于醉驾罚金什么时候交?判决前或者判决后均可醉驾罚金标准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


·一、监狱假释有名额规定么?
      一、监狱假释有名额规定么?监狱假释并没有名额规定,需要看条件是否符合,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假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


·醉驾吊销驾驶证没有事故的处罚是怎样的?
      醉驾吊销驾驶证没有事故的处罚是怎样的?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6个月拘役。但是,醉酒驾车又酿成了其他的危害后果,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利......


·物业费不交时需要打物业管理借条吗?
      物业费不交时需要打物业管理借条吗?1、物业费不交时需要打物业管理借条,只要与物业公司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