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涉外法律冲突有哪些

现如今,随着全球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事情涉及到外国,这就涉及到涉外的问题了,为了规范涉外的问题,便于涉外问题的处理,国家也出台了涉外的相关法律,方便您处理合同涉外法律冲突,但是涉外的法律的内容比较多,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合同涉外法律冲突有哪些
  由于一个合同往往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而且加之各国对合同的各方面所作的具体规定不同,因此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一)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主面有的国家规定18岁为成年年龄,18岁以上的当事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而在其他国家中,有的规定只有达到19岁,甚至25岁的自然人才有缔约能力。(二)合同的形式方面各国法律对合同形式都有一定的要求。合同只有符合法定的要求,在形式上才具有效力。合同形式主要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有些合同还需要登记或批准。由于各国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有不同的要求,在涉外合同中,仍会发生法律冲突。(三)合同的成立方面一般说来,合同要经当事人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表示承诺,才能成立。英美法国家一般认为,承诺人只要把表示承诺的函电发出,合同即告成立;而大陆法系国家则认为,只有要约人收到了表示承诺的函电,合同方告成立,承诺到达的时间和地点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由于有关国家法律上的差异,在英美法国家认为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还没有成立,因此法律冲突不可避免。(四)合同的内容方面合同的内容要合法这是各国对合同生效所要求必须具有的一个条件。由于各国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所做的规定不同,也会发生法律适用冲突。(五)合同的解释方面合同的解释,即涉及文字语义方面的解释,也涉及法律效力方面的解释。前者属于事实问题,后者属于法律问题,关系到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性质和内容,对这些问题都需要确定一个合同解释的一个规则。
  二、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有哪些
  涉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这一特征,是涉外合同与国内合同最显著的区别。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情况:(一)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国人(含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下同);(二)合同的客体位于本国境外或者超过本国国境;(三)合同的某种法律事实发生于境外(如合同成立或者履行均发生于国外时,虽然合同的当事人均为本国人,仍被视为涉外因素的合同)。除了上述以外,各国对认定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终止(如所有权是否转移)等问题方面还存在不同的规定。涉外法律问题相较于本国的法律来说是比较复杂的,涉外问题依法的矛盾和纠纷也是不少的,有详细的法律作为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从事涉外工作以及涉外业务的朋友是很有必要去了解一下涉外有关的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总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
      总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一、总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1、核名(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2)所需材料: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挪用资金罪报案主体是谁
      挪用资金罪报案主体是谁挪用资金罪属于非自诉案件,一般情况下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去报案或起诉。但如果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不报案或起诉的话......


·商标侵权的证据怎么收集
      商标侵权的证据怎么收集一、商标侵权的证据怎么收集1、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由权利人自己取证的话,会有一定的难度,商标权案件专业性较强。专业律师......


·遗嘱有哪些形式
      遗嘱有哪些形式根据中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


·街拍算是侵犯别人肖像权吗?
      街拍算是侵犯别人肖像权吗?街拍算是侵犯别人肖像权吗?公民基本权利里包括肖像权。如果公民的肖像权被侵犯可以需求法律途径进行权利维护。但是,......


·律师给自己辩护合法吗?
      律师给自己辩护合法吗?一、律师给自己辩护合法吗?律师可以为自己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


·如何更改法定监护人
      如何更改法定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


·对于离婚协议手写是否有效问题的理解
      对于离婚协议手写是否有效问题的理解,我们先要来看看关于离婚协议相关概念。首先根据《婚姻法》的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以及《婚姻登记条例》中的第......


·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三年前赌博还追究吗
      如果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期限,仍应当依法立案追究赌博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


·夫妻离婚两个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离婚两个小孩抚养权怎么判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