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醉驾通知去预审是什么意思?

醉驾通知去预审是什么意思?
  预审就是初步审理的意思,在公安局有专门的部门。预备性的审讯,在法院正式开庭审判前对刑事被告人进行。刑事案件预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拥有司法审查权的主体依法对检控方准备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案件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从而决定是否应当起诉,将案件交付审判的程序。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因此,对有证据证明的犯罪,公安机关进行预审,是先了解好案件的具体情况,再由相关负责人决定是否移送人民检察院进行起诉,预审是对案件事实的基本了解,也是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
  二、哪些情形下醉驾会被加重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到时候工作人员会把醉驾当事人带到指定地点的,因为预审不是由法庭直接审判的,是在开庭之前有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再次确定当事人醉驾的这种犯罪行为,确保所有的材料和卷宗都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才会移交给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司法机关执法过程当中也是有法可依的,通知去预审配合就可以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争议会影响工伤认定吗?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职工在劳动期间因工受伤的,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付。工伤认定的前提之一就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否则则......


·起诉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起诉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可以作为证据。网聊属“视听资料”类证据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证据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


·图书制作出版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图书制作出版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图书制作出版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出版合同范本甲方(权利人):_____地址:_____乙方(出版者):_____地址:_____......


·贷款买房所需证件:如果为已婚人士的话
      贷款买房所需证件:如果为已婚人士的话,贷款买房则需要结婚证,户口本及本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并且携带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前往办......


·新刑法冒用身份证怎么处罚
      新刑法冒用身份证怎么处罚一、《刑法修正案(九)》对居民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处罚规定《刑法修正案(九)》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


·职务犯罪终身监禁可以减刑吗?
      一、职务犯罪终身监禁可以减刑吗?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


·公司变更法人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变更法人合同还有效吗公司变更法人合同还有效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


·如何预防高空坠物的危险?
      如何预防高空坠物的危险?随着现在楼房越建越高,住房面积并没有越来越大。因此很多住户为了增加房屋使用面积,将物品堆积在阳台。也有很多家庭在阳......


·告男友重婚罪可以撤诉吗
      一、告男友重婚罪可以撤诉吗?1、重婚罪起诉后是不可以撤诉的,重婚属于可自诉可公诉案件,作为婚姻受害方的当事人无资格提出撤诉;2、重婚罪的刑事......


·什么是变相走私
      变相走私又叫后续走私,是违法行为。具体是指违反海关规定,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报税、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