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欺诈怎么判定违法性质?
我们在消费场所进行正常的消费并且结账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账单与实际看到的商品价格不一样的,那我们就有可能遇到了商家对我们进行价格欺诈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商家就已经违反了关于商品价格和侵犯消费者的相关法律。那么,价格欺诈怎么判定违法性质?
一、价格欺诈怎么判定违法性质?
通常情况下,价格欺诈中的经营者包括从事消费品零售业务的贸易公司或者通过商场等进行产品零售的生产型企业、贸易公司等,因此,“价格欺诈行为”的了解对于贸易公司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可知,目前主要有如下十三种标价行为或价格手段会被认定为价格欺诈:
1、虚假标价。
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如某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国外,而实际产地是中国某个地区。
2、两套价格。
即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3、欺骗性标价。
即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
4、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
即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如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以“全市最低价”、“所有商品价格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宣传,而实际上其商品价格多数高于其他商家。
5、虚假折价。
即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如以“全场五折”类似的字眼宣传,但实际上只有某些商品打折,或者实际标价与原价相差很大。
6、对处理品不标价。
即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
即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如买一赠一或买二赠一类似的宣传时,其赠品却与原来的产品不一致,质量或数量存在缩水,或者但不少商家故意模糊所送商品的品名、数量,甚至以假冒伪劣商品充当赠品。
8、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即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
9、虚构原价。
即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如商店降价销售品牌服装,虚构原价上千元,现价才几百元,价格明明没有降,却故意虚构原价,打出降价的招牌。
10、不履行价格承诺。
即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的,却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11、虚构比较价格。
即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12、价质不符。
即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
13、谎称“政府定价”。
即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实际上市场上绝大多数商品已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小部分被列入政府管理范围,标价签上的“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等字样,仅表明物价部门负责对其标价形式进行监管,而不表示政府机构参与定价。
经营者如有上述价格欺诈行为的,需要承担如下诸多法律责任:如:
1、行政责任: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侵权责任:
除了受到价格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之外,还有可能被消费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起诉和要求“退一赔一”的索赔,而且如果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损害竞争对手利益的,其他经营者甚至可以追究不正当竞争方面的民事责任。
如果商家通过在价格上“做手脚”就会直接侵犯消费者购买商品对等价值的权利,进一步说也会危害到商家自身的经营信誉,所以我们建议所有商家要诚信经营拒绝这类的违法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合法吗
一、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合法吗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必须提前向村集体组织申请才能确定转让合不合法。我国法律虽然原则上规定一户只能......
·一
一,交通致狗伤是否为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怎么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典》将废止。并不是每一对夫妻都能幸福美满的走到最后的,一旦离婚,就会有很多关于经济方面的纠......
·商品房延期交付业主要怎么维权
现实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开发商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业主交付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的行为是构成了违约的,自然也会对业主的合法权益造......
·不安抗辩权人的解除权的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人的解除权的条件是什么签署合同是公司中十分常见的事,因为合同关于很多经济利益,所以在签署时需要注意很多事项,今天我们就跟您来了解一......
·刑诉法第9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接到群众报案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局会立案,并派出办案人员侦办案件。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逮捕后,犯罪嫌疑人会被看押在看守所。在我国《刑诉法......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业界人士通过立法人员不断的对公司法的修改以后就能够看得出来,其实我国的公司法还是在很大程度上非常尊重市场运营法则的,比如股东的出资方式,已经......
·故意在超市摔倒超市有责任吗
故意在超市摔倒超市有责任吗?故意在超市摔倒,故意在超市摔倒超市没有责任,如果发生法律纠纷可以通过起诉解决。一、商场顾客摔伤谁负责商场作为公共......
·教师诋毁学校被判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如果是在网上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的话一般是需要根据情况的严厉程度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关于教师诋毁学校被判是怎样规定的很多人有疑问,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