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跨国并购的动因是什么

跨国并购的动因是什么随着现在经济的飞速发展,现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企业想要扩大市场会选择并购,有的企业会将市场扩展到其他国家,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也就有了跨国并购。跨国并购的动因是什么?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跨国并购的动因有:
  一、利用市场的非完备性找到套利(Arbitrage)的机会。国内和国外的市场有时候是不对称的。不完备的市场往往会提供不同的劳动力原材料成本,未被挖掘的市场和消费能力、放松的管制、自由贸易的机会、或者不同市场和资本整合的机会。企业往往可以找到这些可能性,通过跨国并购快速的从中套利。二、跨国并购可以是快速积累有价值无形资产并获利的好处。这是在现在高技术公司快速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并越来越被重视。在传统并购中发现企业自身的研发对市场价值和企业形象可以形成证明年的影响,也能提高公司国际化的程度。但是自身的这些投入对企业国际化本身并没有太大的作用。而无形资产(品牌,专利和管理技术)对外国的直接投资的回报非常重要。因此,很多企业在“走出去”战略下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怎样快速积累无形资产,以形成或者打破海外市场的技术壁垒。三、可以通过巧妙的税务区跨越而享受税盾,降低税收费用。很多国家的边际税率是不同的,例如美国的税率就高达40%,而北爱尔兰和香港的税率就很低。很多企业可以通过调整企业结构,在并购了海外低税区的公司后,把自己利润从高税区转到底税区,从而享受税收的见面,而提高整体利润。这种税收上的差异对制造业企业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很多时候,我们能看到某个大型公司,在某一年会把总部重新在某底税区注册,这和跨税区的并购有异曲同工之妙。除去税区的影响,还有税务协议的影响。例如,某几个国家有免税协议,海外并购可以通过在免税协议国家的运营,将相应业务的利润提高。四、通过多元化降低风险。企业多元化是大型企业分化风险的战略决定。多元化不仅反应在产品上,还包括了市场的多元化,地域多元化等等方面。海外并购就可以提供这类多元化的因素。比如可以得到不同层次的消费者,可以受不同经济速度发展的影响,可以受不同国家策略的影响,可以受不同行业的影响等等。这类多元化因素在经济危机或者某个国家政治经济变化时维护企业的日常营收不受大的波动很有效果。这类并购往往和企业总体战略布局相关。五、利用资本和外汇市场的差异获利。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往往动态在国家间是不均衡的。例如,中国股市现在是低谷,而美国股市最近刚刚达到新高。利用这种差异在不同的国家并购投资往往能获得更大的收益。有研究表明,在2008年美国次级贷危机期间,国外资本在美国上市公司中的并购整合活动非常活跃,这就是由于股市低迷带来的公司估值降低,从而降低了并购的成本,成为外国公司进入美国市场的一个很好的时机。同理外汇市场的变化也决定了并购成本的变化。汇率的较大变动往往也会引起一些行业并购的高潮。六、通过并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一般来说治理差的公司容易被别人所并购,而治理好的公司往往并购其它公司。国家之间的企业治理的差异性决定了跨过并购对治理水平也有很多的要求。很多制造业的公司在中国并购时看中的就是这一点,即治理差的中国公司如果被运营好的外国公司并购后能产生更强的协同效用,从而提高并购的成功率,并且提升整体的运营利润。因为很多公司在并购估值时都会把协同效应作为一个很重要的并购因素考虑。高协同效应往往会出现在治理水平提升、市场拓展、产品线互补等等方面。而国内外的差距往往也体现在这些方面,这就为跨国并购提供了很好的契机。以上是我们对于跨国并购的动因是什么的总结概括。总的来说一个企业选择跨国并购是想要扩大自己的市场,通过跨国并购提高自己企业的水平,从而在并购过程中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企业在并购的时候一定要遵照法律依法进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欠钱不还对方又没有房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对方又没有房产怎么办?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


·女儿死了女婿继承权吗?
      女儿死了女婿继承权吗?女儿死了女婿没有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


·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
      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


·小孩社会抚养费一般罚款多少?
      我国是人口大国,在有限的土地上为了达到均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控制人口增长的计划生育,“超生早育”等不符合法定规定的需要向国家缴纳社会抚养费,......


·辞退没合同的临时工的补偿规定有哪些?
      辞退没合同的临时工的补偿规定有哪些?一般提供以一定的劳务劳务为内容的临时用工协议,比如一些雇佣协议、劳务协议等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但现实生......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如......


·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程序的功能是什么?
      在案件审判中会有一些当事人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或认为审判有误,对于这样的情况可进行上诉要求二审来处理和解决。二审的实行是为了对一审结果做进一......


·绑架罪中绑架行为具体是指什么
      绑架罪中绑架行为具体是指什么一、绑架罪中绑架行为具体是指什么?"绑架行为"是指:违背被害人或监护人意志,以暴力、胁迫、麻醉及其他方法,将被害人......


·车祸后误工费护理费可以申请吗?
      车祸后误工费护理费可以申请吗?误工费和护理费是可以申请的;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


·山东聊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聊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征收他人土地时必须给予对方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否则政府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但由......


·一、犯重婚罪对方另一半会承担责任吗?
      一、犯重婚罪对方另一半会承担责任吗?犯重婚罪对方另一半也是有可能承担责任的,只要符合重婚罪的认定和立案条件就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即对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