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是否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前提。
2、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唯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途径就是,通知劳动者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而用人单位一旦没有履行上述续约的通知义务,就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
法律规定,合同终止了,符合条件的雇员还享有合同终止补偿金。
1、享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条件
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雇主没有与该雇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雇员有权得到该合同终止补偿金(第1242—8条)。如果在合同期满后,雇主又合法地与同一个雇员订立了另一个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该雇员也仍然有权得到合同终止补偿金。例如,在替代雇员情形下,雇主可以反复让同一个雇员替代多个雇员,订立多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每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必须是合法的,那么,在每一个固定期限合同届满后,只要雇主没有为他提供无固定期限合同,他就有权得到固定期限合同终止补偿金;如果雇主在多个固定期限合同之后,最终与该雇员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只有最后一个固定期限合同的终止补偿金,才是雇主不需要支付的。合同终止补偿金不是所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都能享有的,它不适用下列雇员(第1243—10条):第一,不适用于季节工;第二,不适用于依据惯例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雇员;第三,不适用于利用假期实习的年轻人;第四,不适用于由于雇员严重过错而解除合同的情形;第五,不适用由雇员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第六,不适用合同因为不可抗力而解除的情形;第七,不适用于雇员拒绝接受来自雇主提出订立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建议,该建议针对的是在同一或者类似岗位、并且享有同等劳动报酬条件的岗位上。在以上法律列举的情形下,雇主没有义务支付固定期限合同终止补偿金。其中有些情形的规定很容易让人感觉到歧视因素,例如,对于同样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季节工、按照惯例而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雇员,都没有权利享受合同终止补偿金,而因为其他理由而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雇员则有权获得这项补偿金,这其中显然存在着歧视,这是广受批评的一条法律规定。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计算和发放
合同终止补偿金的计算和发放,由法律专门规定(第1243—18条)。它是根据合同的期限和雇员的劳动报酬来计算的,相当于雇员合同期内全部毛收入的10%,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协议可以规定比这一比例更高的计算比例;也可以规定较低的比例,同时向失去工作的雇员提供职业培训。法律明确规定,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性质是补充工资的性质(第1243—8条),其发放等要遵守关于工资的规定,一般和最后一次工资同时发放。
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性质
以上就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的给付有何规定?”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遇到劳动合同到期问题的朋友,可以根据以上资料对比自己的相关情况进行维权,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毕节市工伤鉴定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毕节市范围内的劳动者,在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毕节市工伤鉴定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因为各地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并不是免费的,......
·买房子原房东把家具全换了怎么办?
买房子原房东把家具全换了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孕期被公司欺骗主动离职怎么维权?
孕期被公司欺骗主动离职怎么维权?孕期被公司欺骗主动离职想要维权首先要就收集好单位强迫或者欺骗自己的证据才能起诉维权,否则没有证据的基础上是很......
·商标到期存在被抢注的风险吗
一、商标到期存在被抢注的风险吗?商标到期存在被抢注的风险。商标被抢注后的风险1、商标被抢注后,想要注册回来,就会牵扯到法律官司。2......
·(一)对于没有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
(一)对于没有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
·对单位行贿罪怎么量刑处理?
一、对单位行贿罪怎么量刑处理?对单位行贿罪的量刑处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对单位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过失犯罪判拘役的会有案底吗
过失犯罪判拘役的会有案底吗一、过失犯罪判拘役的会有案底吗?被判处拘役会有案底的,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
·抵押担保与动产质押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抵押担保与动产质押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担保物设立生效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和动产质押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占有担保财产。动产质押的质权自出......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什么关系呢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什么关系呢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后,所建立起来的劳务合作关系。劳动关系,从法律......
·小区内的阳光房防高空坠物罩棚属不属于违章搭建?
小区内的阳光房防高空坠物罩棚属不属于违章搭建?现在的小区基本上都是高楼,而高楼总是会有一些没有公德心的高层住户直接将垃圾果皮扔下来,低层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