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村委会单位犯罪主体能构成吗

我们知道,犯罪即是指触犯了法律法规,而且犯罪的主体有两种,一种是个人犯罪,即单人实施的违法活动;另一种为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机关、团体等。那么村委会属于这其中的一种吗?村委会单位犯罪主体能构成吗?一、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二、村委会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主体吗村民委员会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单位范畴。根据《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从该条规定中不难看出,村民委员会不属于《刑法》所规定的单位犯罪主体五种类型之一,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也没有讲到村民委员会可作为单位犯罪主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公安部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主体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了“对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实施犯罪的,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因而村民委员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单位犯罪主体,不能对其予以刑事处罚。《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否定村民委员会作为单位犯罪主体资格。《刑法》第三十条仅是对单位犯罪主体概念所作的概括性规定,并非只有该条所列举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才属于单位犯罪主体,也不能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没有涉及到村民委员会而片面认为村民委员会就不属于单位犯罪。《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单位犯罪的内涵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即“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从这一规定可以清晰明确地看出,单位犯罪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二是“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应认定为单位犯罪。这一规定与《刑法》第三十条规定本身的含义,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有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界定,以及第二条“个人为进行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单位”、第三条“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的”情形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规定,其内在涵义是一致的。因此,《公安部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主体的批复》有关否定村民委员会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解释,显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纪要》精神。从以上我们清楚的了解到,村委会单位犯罪主体这一规定在单位犯罪的字面概念里是不包括的,单位犯罪的主体里面只有公司、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但是我们也不能片面的认为村委会就不能构成单位犯罪的主体,只要符合单位犯罪的条件,就是属于其范畴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是不发生债权转移的效力。1、那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质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


·协议离婚财产未分配事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
      协议离婚财产未分配事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1、可以要求分割。2、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


·一、可以索要离婚前孩子的抚养费吗?
      一、可以索要离婚前孩子的抚养费吗?可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即使在婚内,不抚养孩子也是违法行为,如果婚内未尽抚养义务,可......


·酒精测试标准:
      酒精测试标准:酒驾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为20mg/ml-80mg/ml。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二、法律后果醉驾: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


·一、店面房违约金押金可以同时获得吗?
      一、店面房违约金押金可以同时获得吗?店面房违约金押金并不可以同时获得,《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


·对行政拘留多久可以复议
      对行政拘留多久可以复议?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受到行政拘留决定通知书以后的60日之内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


·二手房定金纠纷怎么处理 关于定金引起的纠纷有以下三种:
      二手房定金纠纷怎么处理关于定金引起的纠纷有以下三种:1、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下家违约的话,上家可以......


·复印机租赁协议该怎么写?
      复印机租赁协议该怎么写?随着办公越来越现代化,复印机打印机成为了我们办公必备的工具之一,那么复印机租赁协议应该怎么拟呢?今天我们就通过介绍......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形式有哪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形式有哪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峻的行为。1、要有拒......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仲裁申请执行书。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


·名誉权纠纷法院管辖地是哪里?
      名誉权纠纷法院管辖地是哪里?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