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借贷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借贷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债权人承担何种举证责任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的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2、债务人应如何举证
  
  债务人抗辩的种类很多,其有可能对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主张证据本身有问题,这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当然,债务人还可以提出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二、借贷纠纷案件需提供哪些证据?
  
  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第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第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第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第五,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第六,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发生借贷纠纷后,作为债权人,如果您想在借贷纠纷诉讼中胜诉,成功追回欠款,那么您就需要重视对证据的收集,在举证责任范围内依法进行举证。因如果证据不足,您将很有可能会败诉。败诉意味着您将收不回欠款。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建议您在收集证据以及举证时能够多多咨询一下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法集资判刑出狱后欠款还吗
      要还。判刑是因为非法集资违反《刑法》构成犯罪,需要承当刑事责任,并不是以判刑代替债务,所以即使服完刑期也一样要偿还债务。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偿......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偿还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偿还公民在遇到经济困难时,会向其他熟识的朋友借钱,产生个人债务。而作为公司在与其他企业进行经济往来合作时也会产生债务。在......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吗
      可以提前还款。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


·国企拖欠工程款多久算违法
      国企拖欠工程款多久算违法一、国企拖欠工程款多久算违法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就算违法。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通常是交......


·名誉侵权责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名誉侵权责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一、名誉侵权责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


·开发商不办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有哪些?
      开发商不办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有哪些?原因有多种;土地有纠纷、欠缴土地出让金、欠缴土地租金、房产证与土地证的权利人不是同一权利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打官司是很多人比较熟悉的情况,因为我国现在的法制化程度非常的高,很多人在受到侵犯的时候都会通过起诉的方......


·惩罚性赔偿可以赔多少 一、惩罚性赔偿可以赔多少?
      惩罚性赔偿可以赔多少一、惩罚性赔偿可以赔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


·离婚之后男方怎么拿抚养权?
      离婚之后男方怎么拿抚养权?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


·故意毁坏财物治安案件是如何处罚的?
      故意毁坏财物治安案件是如何处罚的?一、故意毁坏财物治安案件是如何处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


·续签劳动合同降薪不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续签劳动合同降薪不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合同到期,公司降薪,可以不续签合同,公司会赔补偿金。劳动合同期满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