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借贷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借贷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债权人承担何种举证责任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的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2、债务人应如何举证
  
  债务人抗辩的种类很多,其有可能对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主张证据本身有问题,这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当然,债务人还可以提出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二、借贷纠纷案件需提供哪些证据?
  
  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第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第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第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第五,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第六,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发生借贷纠纷后,作为债权人,如果您想在借贷纠纷诉讼中胜诉,成功追回欠款,那么您就需要重视对证据的收集,在举证责任范围内依法进行举证。因如果证据不足,您将很有可能会败诉。败诉意味着您将收不回欠款。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建议您在收集证据以及举证时能够多多咨询一下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童工的雇佣要如何进行处理
      童工是指没有满16周岁的劳动者,很多用人单位都存在童工的现象。但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招收童工的,所以这种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那么,童工......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怎样才合法
      看具体情况而定:其一、将土地转让、出让、买卖给非农业建设人群,则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合法;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合......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通知要在多久内放给员工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通知要在多久内放给员工一、关于劳动合同签订通知要在多久内放给员工?《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


·微商买到假口罩怎么投诉?
      微商买到假口罩怎么投诉?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对违反上述行为的经营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


·律师在立案侦查阶段的工作
      律师在立案侦查阶段的工作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完毕后,认为应当予以立案的,在立案之后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在此过程中,被害人可以找律师来担任诉......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后......


·合同诈骗民事纠纷辩护意见怎么写
      合同诈骗民事纠纷辩护意见怎么写合同诈骗民事纠纷不写辩护意见,辩护意见是在法院开庭时使用的。侦察阶段,一般是指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开始至案件侦查完......


·出租车出车祸误工费谁赔
      出租车出车祸误工费谁赔误工费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赔付方法与交通事故的保险配一致,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补齐,超出商业保险赔付范围的......


·劳动法国家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劳动法国家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


·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一、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一般是在立案后的时间为一个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一个半月。但如......


·工伤之后请长期病假可以吗?
      工伤之后请长期病假可以吗工伤之后请长期病假如果是进行医疗救护的话,是可以的。工伤休养时间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