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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案件起诉财产的诉讼时效多长?

在不少民事案件的审理进程中都要求当事人留意其间的诉讼时效问题,经济损害赔偿纠纷也是要留意这个诉讼时效的。当事人超过了诉讼时效申述的话就会败诉。那么这个侵权案件起诉财产的诉讼时效究竟是多久呢?请阅览下文了解。
  一、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
  二、财产损害有哪些赔偿方式
  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不仅具有开始诉讼时效期间的意义,而且还是决定诉讼时效期间长短的灵活的调节器。考察世界各国关于侵权责任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规定,大致有两种:一是客观起算点,即将诉讼时效期间开始的时间确定在一个客观的时点上,如损害发生时、义务违反时、实施侵权行为之时或诉因产生时等,如意大利民法第2947条规定“对违法行为所致损害主张赔偿的权利要在权利发生之日起5年内行使”。卢森堡、芬兰规定为损害发生时,瑞典则将时效的起算点确定为加害行为发生时。不过,采用客观起算点的国家,多数规定为损害发生时,采用加害行为实施时的比较少。因为,重要的不是违反义务发生的时间,而是损害发生的时间,只有在损害发生时才成立侵权,受害人最早在此时也才可以主张权利。二是主观起算点,即将诉讼时效期间开始的时间确定在受害人主观认识之时,如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受到侵害之时、知有损害及赔偿义务人时等。总的来说,在我国的法令体系中对侵权案件起诉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开端的时刻确定在受害人片面知道之时,如果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遭到危害之时、知有危害及赔偿义务人时算,两年之内申述有效。这一条也适用诉讼时效连续或中止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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