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侵犯公民肖像权如何维权?

侵犯公民肖像权如何维权?
  
  每个人对于自身的保护,都有着的相应的法律可以作为维护的利器。肖像权是我国每个公民都拥有的权力,但很多商家不经过商议,私自使用别人的肖像作为,作为销售的工具。特别是在网络大发展的当下,对于肖像的侵犯无孔不入。那么我们面对侵犯公民肖像权如何维权呢。
  
  侵犯公民肖像权如何维权?
  
  一、首先固定证据。因为是网络上使用,你要起诉举证会比较困难。因此如果你要维权,首先得将其适用你照片的证据固定下来。而这个固定证据的过程可能比较麻烦,你能采取的方式是截屏或者拍照。而这两个证据对方容易进行质疑,比如说是PS的。如果对方说是PS的,你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不是。到时恐怕要做鉴定。为了避免诉讼中争议,你在固定证据时最好律师见证,或者公证机关公证你的固定证据为真实证据。
  
  二、固定证据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使用你的照片,并可想对方要求支付你一定的赔偿费用。因为对方是宣传使用,你的照片实际上是起到了广告作用,故你可以根据对方的经营额,来主张一定的费用。但是是多少没有固定标准,由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予以判断。
  
  三、如果提起诉讼可能有一个障碍,即该店原来初次使用你照片时,尽管你不情愿,但是碍于在公司还是拍了,这个是你的默认等于同意。因此你还要举证现在使用不是你同意的。
  
  四、从以上情况看,你打这个官司可能得到的赔偿并不是很多,诉讼的主要结果可能是对方停止使用你的照片。因此建议你协商解决最好。
  
  当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那么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哪些属于侵犯肖像权行为?
  
  一、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民通意见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以下为常见的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
  
  不当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
  
  (1)营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经本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这种利用一般是对肖像经济价值的利用,常常表现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例如,某化妆品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在其商业广告上使用了某女性的肖像以说明其化妆品能使皮肤白嫩的功能,就属于营利型非法使用。
  
  (2)一般使用型不当利用。这是指非以营利为目的、但未经本人同意的善意使用,或者虽经本人同意,但使用人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失当的利用。例如,未经肖像权人(即本人)的同意,为鉴赏或纪念目的而拥有、展示其肖像;肖像权人只同意将其肖像用于电视广告上,但却被不当的使用在产品的包装上。
  
  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
  
  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恶意侮辱的表现形式包括:涂改,歪曲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打上“×”印记或者添画胡须、痣、疖等;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涂抹污秽物等。这此行驶直接丑化了他人的形象,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往往还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3、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
  
  这是指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的行为。例如,未经本人同意,对其进行速描、绘画写生;偷拍他人的照片等。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的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所以,上述行为也属于侵害肖像权行为。
  
  二、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标准
  
  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在受到肖像侵犯时,首先应该积极去采集有力的证据,然后与商家商议如何处理这件事,赔偿自己的损失。若协商不妥,有必要的话则可以依照向当地法院进行诉讼申请,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卖假货构成商标侵权吗
      构成商标侵权,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


·诉讼时效届满债权消灭吗?
      诉讼时效届满债权消灭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


·吸毒构成犯罪的处以几日拘留
      构成犯罪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最高期限不超过37天。吸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抗辩权能否约定放弃?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双方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尊重的是比较充分的,这一点在民法典当中体现的是比较彻底的,因此很多人想清楚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


·律师合作办案的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合作办案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有关律师合作办案的合作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视为合作关系。1、开庭;2、合同里指定;3、其他能非常清楚......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些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些什么材料工伤职工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里边有专门处理工伤认定的部门,公司给交了有工伤保险的,去参保地......


·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在我国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一些被执行人不积极配合等,以各种方式对抗执行,那么法律就会对其进行相应的措施,来保障利益,那么这就涉及到本文为......


·纪委罚没款收缴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纪委罚没款收缴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有哪些一、纪委罚没款收缴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利于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


·购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购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1、买房子注意事项(准备阶段)(1)确定买房目标: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2)学习买房常识:房......


·欠银行贷款2万判多少年?
      欠银行贷款2万判多少年?需要看情况:1、如果只是单纯的欠银行贷款问题,不会被判刑,这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偿还欠款即可。但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的成功运营离不开管理者的领导,但公司越大职责越大,这就要求了高层管理要有很强的责任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