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宁波司法鉴定伤残的程序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虽然交通便捷了,但是因此导致的交通事故也不在少数,酒驾、疲劳驾驶、不遵守道路规则等都可能导致自己或者他人出车祸,那么如果遇到交通事故,受害方最好一定要找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残鉴定,那么,宁波司法鉴定伤残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伤残司法鉴定具体流程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所以,根据以上全文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宁波司法鉴定伤残也与其他各地的伤残鉴定程序一样,都需要按照国家规定一步一步来。其实除了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还有一种即是工伤的伤残鉴定,受害方有了鉴定结果才可以避免在赔偿环节引起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山东省抚养费纠纷由什么确定?
      一、山东省抚养费纠纷由什么确定?山东省抚养费纠纷由委托人与当地的律师生物素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夫妻共有财产的是哪项2023
      夫妻共有财产的是哪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什么情况算受贿未遂 受贿一般会怎么判
      对于受贿犯罪,实践中除了要区分罪与非罪之外,同时还要严格区分一下既遂与未遂。毕竟法律中规定构成未遂犯的,一般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这......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如何进行
      司法鉴定是运用专业的手段,得出一个科学的法律依据的鉴定结果。生产生活中,不管我们因为什么事情需要去做司法鉴定的时候,会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


·根据法律规定批捕羁押严重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批捕羁押严重吗?根据法律规定批捕羁押是属于比较严重的情况。检察院已批捕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并申请辩护人进行......


·不看不知道,2023年农村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出新规了!
      一、不看不知道,农村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出新规了!  房屋拆迁指的是国家因为建设需要,比如修建高铁、城市改造、环境保护等相关问题,由国家批准的建设......


·诉讼时效届满对账合法吗?
      诉讼时效届满对账合法吗?诉讼时效届满后再对账是不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


·离婚后每月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无论夫妻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导致离婚,此时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则就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在确定了抚养权归属之后,紧接着就是要计算......


·夫妻离婚本人不到可以吗?
      夫妻离婚本人不到可以吗离婚本人不到场一般来说是不能离婚的,无论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否则不予......


·夫妻离婚孩子归谁
      夫妻离婚孩子归谁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


·刑法中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犯罪就以为着触碰到了法律,一旦触碰到了就法律就要被法律制裁,就是刑法,那么刑法中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是什么?只有了解到刑法才能更加认识法律,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