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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给定的聚众斗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派出所给定的聚众斗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聚众斗殴的这种犯罪活动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而且在大多数的聚众斗殴的案件当中,可能直接都有造成重伤甚至死亡的这种情况,关键是聚众斗殴也很容易影响青少年的各种社会价值观。关于聚众斗殴,派出所肯定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的,下面我们主要给您介绍的内容是,派出所给定的聚众斗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派出所给定的聚众斗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我国对聚众斗殴罪是有明文规定的,是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二、聚众斗殴罪如何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个月。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依第一百四十条量刑,可行使六个月以内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四十一条量刑,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缓刑适用但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两个以上情形的。
  
  派出所是没有资格对整个案件进行定性的,但是如果聚众斗殴的情况比较严重的话,肯定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严肃处置的,如果聚众斗殴已经发生了伤亡状况,那派出所会立案侦查并且移交至检察院,最后对聚众斗殴的定性这是由人民法院来决定的,如果在派出所就能够处理好的聚众斗殴情况不是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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