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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离职的员工离职后工资用返还吗?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也越来越复杂。现在就有一些金融公司打着理财的幌子,从事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行为。那我们在遇到这类事件该怎么办呢,国家对我们在这类公司上班期间的工资这部分有什么样的解释。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非法集资离职的员工离职后工资用返还么这个问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经公安机关查处,案件涉及到劳动者的,劳动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与劳动者是否离职无关。  《劳动合同法》  
  一、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 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二、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四)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来确定支付的工资用不用返还。如果单纯的就是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用返还。如果是非法集资公司的好处费、返点费、拥金这类钱财,办案机关在追讨钱财时,一定要返还给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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