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社会生活本来就不会因为各种法律制度的存在而与之相

社会生活本来就不会因为各种法律制度的存在而与之相对应的一些犯罪行为也消失了,就像是醉驾入刑到现在也并没有完全的就呈现出了一种零醉驾的状态,但是醉驾入刑却导致因为醉驾肇事的这种案例明显的下降了。我国各地打击醉驾的目标都是一样的,下面我们主要来了解一下在我国山东醉驾新规具体是怎样的?
  
  在我国山东醉驾新规具体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其实醉驾从正式入刑了以后到今天还没有发生什么比较大的变动,所以山东省政府在惩治醉驾案件的时候,还是按照我国最新修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处理的。并且山东省政府专门提到了有些醉驾的司机暴力对抗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程序,这都是要被从重依法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关于婚姻新婚姻法怎么算年纪?
      古时候,生活环境较恶劣,因为人口数量较少,为了发展农耕文明,获得充足的粮食,国家鼓励生育,女孩法定结婚年纪是十五岁及笄。现代,人口基础庞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当某一违法行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并且值得科处刑罚时,这一行为才可能会构成犯罪。这里所说的值得科处刑罚的程度就是某......


·好意施惠车主坐车开车侵权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好意施惠车主坐车开车侵权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好意施惠车主坐车开车侵权一般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在好意施惠过程中,施惠人违反侵权法上的义务,导致受......


·犯罪中止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止的有效性决定的,即“放弃......


·该如何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实际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的,那么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经......


·商品房销售面积如何计算的?
      商品房销售面积如何计算的?一、商品房销售面积如何计算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套......


·劳动争议答辩状加班工资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答辩状加班工资的内容是什么?一、劳动争议答辩状加班工资的内容是什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你会____________......


·在阅读小编的这篇文章之前
      在阅读我们的这篇文章之前,如果您对于所谓的社会抚养费是比较陌生的,那么我们换一种说法相信您就都知道了,普通公民习惯性的将社会抚养费称之为超生......


·一、醉驾被扣车辆怎么取回来?
      一、醉驾被扣车辆怎么取回来?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


·初次贩毒毒六次判几年?
      有关于初次贩毒的判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