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不管是工程项目的所有者还是日后会使用到这个建筑的公民都会对施工方建造的工程质量表示高度的重视,因为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经济上的利益以及公民本身的人身安全,国家对此也有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下面一起来看看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1、《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及第九条规定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3、《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建筑法》第六十条规定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5、《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6、《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三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虽然我国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规范并不是很多并且还零散地被几个部门法律所编写,但是国家对工程质量问题仍然是赋予了其重要地位并且在面对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时会坚决要求其保证质量达标之后才能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行贿方并处罚金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对行贿方并处罚金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行贿案件的罚金标准并没有准确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


·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时怎么办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监护的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有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情况出现,那么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时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的这篇文......


·河南省扒窃立案标准是多少?
      河南省扒窃立案标准是多少?一、河南省扒窃立案标准是什么?扒窃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结婚了在外面找外遇重婚罪是否构成?
      一、结婚了在外面找外遇重婚罪是否构成?结婚了在外面找外遇重婚罪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司法......


·社会抚养费和迁户口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和迁户口的规定2015年出了新政策,孩子申报户口不再与社会抚养费以及妇女强制结扎等挂钩。2015农村小孩子上户口的新政策:(来源:搜狐)......


·经营者不开发票该怎么投诉
      经营者不开发票该怎么投诉消费中的发票和收据其实是完全不同的,其中发票需要商家交税,同时也可以让消费者报账。于是,一般情况下商家都是不会主动开......


·精神病司法鉴定15天内出鉴定文书吗?
      精神病司法鉴定15天内出鉴定文书吗?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


·打官司赢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打官司赢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一、打官司赢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


·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久?在民事判决下来之后就必须要求承担责任的一方尽快按照内容完成义务,否则就会再次侵犯受害者的利益而引发第二次纠......


·与外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与外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一)如果涉外婚姻的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在我国一般是均衡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


·被隔离的临时工有工资吗
      正常领取工资。按《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支付,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