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抚养费新规付多少钱

抚养费新规付多少钱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婚姻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抚养费每月给一次可以么
  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可以每月支付一次抚养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其实在涉及到钱的问题上面,法律方面虽然有一定的规定,但是并不会很明确的规定具体的数额,因为不同的家庭里面实际情况不一样,就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计算抚养费的数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条件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条件是什么?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


·离婚后双方都要车怎么处理?
      离婚的状况很对认在生活中遇到过,在解决离婚问题纠纷上很多人会显得不知所措,一般情况下,离婚过程中需要解决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有时候我们会......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


·提供借款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提供借款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对于国家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法律援助是国家的一项政策,可以给出社保待遇或者能够保障人们的最低生活水平的,是我......


·公司法152条的股东利益指什么?
      在股份有限公司里面,股东数量十分庞大,其中大部分是中小股东。相对于大股东而言,中小股东的利益容易受到侵害。加强保护势在必行,我国公司法中对股......


·工资扣完社保就没了违法吗?
      工资扣完社保就没了违法吗?扣完社保之后,工资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 最低工资规......


·没有抚养权探视孩子可以带走吗?
      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父母对孩子的权利。一般夫妻双方离婚以后,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就会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法律上这样规定就是为了保障孩子身心发......


·管辖权异议可以拖多久时间
      管辖权异议可以拖多久时间一、管辖权异议会拖延多久?一般情况下,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法院审查期限15天;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出来后,被告还有10......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规定1、积极改变此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出台,一方面确定了新的房屋征收评......


·租过房子的人都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的情况是有存在的,在
      租过房子的人都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的情况是有存在的,在合同需要提前解约的时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解约协议可以有效的防止日后出现一些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