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常见的网络诈骗有哪些方式?

常见的网络诈骗有哪些方式?
  
  在如今的互联网发达的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距离近了,网上购物也很方便快捷,出门也都不需要带现金了,但是互联网快速的发展有好处也就有坏处,一些不法分子就抓住了网络的漏洞也进行网络诈骗,来骗取他人的财产等,那么最常见的网络诈骗有哪些方式呢,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常见的网络诈骗有哪些方式?
  
  1.黑客通过网络病毒方式盗取别人虚拟财产。一般不需要经过被盗人的程序,在后门进行,速度快,而且可以跨地区传染,使侦破时间更长。
  
  2.网友欺骗。一般指的是通过网上交友方式,从真人或网络结识,待被盗者信任后再获取财物资料的方式。速度慢,不过侦破速度较慢。
  
  3.网络“庞氏诈骗”。一般是指通过互联虚假宣传快速发财致富,组织没有互联网工作经验人员,用刷网络广告等手段为噱头,收敛会费进行诈骗。
  
  二、诈骗罪的处罚是什么?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具有前述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上述规定的“接近”,一般应掌握在相应数额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最常见的网络诈骗有哪些方式相关内容,以上总结的网络诈骗方式也只是最常见的一小部分,还有很多其他花样百出的诈骗方式,所有我们在网络上进行交易购物时,一定要在一些知名的正规的渠道去购物,不要贪图小便宜,如果有好像通过网络向我们借钱的话,我们也一定要打个电话先确定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


·剽窃作品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剽窃作品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劳动合同没到期辞退是否给补偿?
      劳动合同没到期辞退是否给补偿?劳动合同没到期辞退是给补偿的,具体经济补偿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一、 交通事故中没钱赔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中没钱赔怎么办?可以双方协商分期赔偿,达成分期赔偿的相关协议。也可以由受害方起诉,交由法院审理判定,法院会依情况,以及受害方的申......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做哪些事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做哪些事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做哪些事步骤1:了解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1、《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


·专利许可备案后可不可以撤销
      专利许可备案后可不可以撤销依据我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许可合同备案后,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撤销备案同样要进行登记。《专利实施许......


·一、 谁赡养老人谁继承遗产吗?
      一、谁赡养老人谁继承遗产吗?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额难以维持目前生活所需的必要情况下提出的,通常情形为以下三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


·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是否可以一起起诉?
      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是否可以一起起诉?一、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是否可以一起起诉?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是可以一起起诉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


·离婚要求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要求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