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渝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

渝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
  
  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有一些行业可能会需要进行征地处理,而对于征用他人土地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或政府都是需要给予被征用土地的人以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我国全国各地对于征地的补偿标准可能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调整,以下是渝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渝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18000元/亩,由集体经济组织获得。其中补偿费的80%用于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划至社保部门,其余20%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安排社员生产生活。
  
  2、安置补助费:38000元/人,发给符合转非的农业人员。
  
  3、住房安置:分为统建优惠购房安置和住房货币安置,任选其一,不可兼得。
  
  (1)统建优惠购房安置:
  
  A、30平米/人范围内,按600元/平米购买;
  
  B、超面积5平米/人之内的,按房屋建安造价的50%(1500元/平米×50%)购买;
  
  C、超面积5-10平米的,按照建安造价(1500元/平米)购买;
  
  D、超面积大于10平米的,按照综合造价(2300元/平米)购买。
  
  (2)住房货币安置:
  
  A、货币安置款:5700元/平米/人×30平米;
  
  B、货币安置奖励费:400元/平米/人×30平米;
  
  C、一次性搬迁补贴:4000元/人;
  
  D、购房补助费:1300元/平米/人×30平米。
  
  4、青苗费补偿费:按照综合定额补偿,22000元/亩,拨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管理。
  
  5、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综合定额补偿,22000元/亩,拨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管理。
  
  6、搬迁
  
  (1)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支付搬家补助费:1200元/户(3人及3人以下家庭),1500元/户(4人及4人以上家庭)。
  
  (2)过渡费:
  
  A、不满2年半的,450元/人/月;
  
  B、满2年半未满5年的,500元/人/月;
  
  C、满5年的,600元/人/月。
  
  (3)按时拆房奖励费:3000元/人。
  
  7、房屋补偿:见下表
  
  渝北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结构
  
  类别 房屋结构 补偿标准
  
  钢砼结构 框架(剪力墙)、现浇盖 660
  
  砖混结构 砖墙(条石)、预制盖(现浇盖) 600
  
  砖木结构 砖墙(条石、木板、穿逗)、瓦盖 480
  
  片石墙、瓦盖 420
  
  砖墙(条石、片石、木板、穿逗)、石棉瓦盖(含油毡、玻纤瓦) 390
  
  土墙结构 土墙、瓦盖 360
  
  土墙、石棉瓦盖(含油毡、玻纤瓦) 330
  
  简易结构 砖柱(石柱、木柱)、石棉瓦盖(油毡、玻纤瓦、彩钢瓦) 120
  
  简易棚房 100
  
  说明:
  
  1.房屋层高在2.4米以下(不含2.4米),1.5米以上(含1.5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70%计算补偿;房屋层高在1.5米以下(不含1.5米),1米以上(含1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50%计算补偿;房屋层高在1米以下(不含1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20%计算补偿。
  
  2.房屋结构的划分,一律以主体结构为主。三面砖墙,一面土墙,按砖墙计算补偿;两面砖墙、两面土墙,按砖墙、土墙各一半计算,其它情况类推。
  
  3.房屋三面有墙的按同类标准的75%补偿,两面有墙的按同类标准的50%补偿。
  
  4.有墙无盖不能作房屋补偿。(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渝北最新征地补偿做了一定的调整,对于一些房屋,如果只有墙,但是却并没有房顶的话,对于这样的房屋而言,在进行土地征用的时候,是不会对其进行征地补偿的,对于征地的补偿需要依据正用的土地的面积以及被征用的土地所在的位置来进行确定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关系,在我们找到工作之后,应该及时尽快的和公司确立起劳动关系,确立了劳动关系,才能对双方的权益有保障。......


·元旦哪天加班算三倍工资
      元旦哪天加班算三倍工资元旦放假期间,元旦当天是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


·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行吗
      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行吗一、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是不可以的,法律规定,应当通知债务人。具体法律规定如下:《合同法》第......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的情形有哪些?一、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的情形有哪些?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下列情形:(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


·贷款逾期不还会怎样?
      贷款逾期不还会怎样?会坐牢吗?一、贷款逾期不还会怎样?会坐牢吗?虽然在一般情况下,逾期不会涉及刑事犯罪,也基本不会出现被判刑甚至进监狱的情......


·建筑工程具有哪些属性?
      建筑工程具有哪些属性?一、建筑工程具有哪些属性?1、综合性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


·非专利发明人能申请专利吗?
      非专利发明人能申请专利吗?按照您的理解,一般是发明该东西的人才会提出专利申请,但实践中也会存在由非专利发明人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那么非专利发......


·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是怎么算的
      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是怎么算的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1、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


·商标侵权侵权人的答辩状由几部分组成
      商标侵权侵权人的答辩状由几部分组成一、商标侵权侵权人的答辩状由几部分组成?商标侵权侵权人的答辩状由四部分组成,答辩状的内容包括了首部、正文......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钱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钱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骨折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伤残鉴定的级数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公司破产或解散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或解散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公司破产或解散的清算程序: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