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人民检察院办案程序有哪些流程

人民检察院办案程序有哪些流程
  
  (一)、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执行。
  
  1、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按照案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应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
  
  2、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予立案的,经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应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将不立案的原因和理由通知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的结果,应当通知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
  
  3、经审查认为控告、检举的犯罪事实不清、需要补充材料才能确定立案或不立案的,可以通知控告、检举单位补充材料,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派人直接调查,或者配合有关部门联合调查,对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立案侦查;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原控告、检举单位或个人。
  
  (二)、侦 查
  
  从事侦查工作的人员,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收集、调取证据。对于不能调取的证据,可以拍照、复制。
  
  对不需要拘留、逮捕的被告人,可以传唤到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地点进行讯问,也可以到被告人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对在押的被告人,应填写《提押证》,前往看守所进行讯问,或者提到人民检察院讯问。  民检察院在侦查中可以使用五种强制措施,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行凶、自杀、逃跑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情况,确实需要先行拘留的,填写《呈请拘留审批表》经检察长决定后,填写《拘留人犯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填发《拘留证》并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派员协助。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侦查终结
  
  ?对于已侦查终结的案件,应由承办人写出《侦查终结报告》,提出提起公诉、或免予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应提出不起诉处理意见。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审查决定后,分别制作《起诉书》、《免予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并按照规定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免予起诉的案件,应当是已经构成犯罪,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  第四十四条 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填写《撤销案件决定书》,分别交被告人所在单位,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存档,有通知被告人必要的,可交被告人一份。如被告人在押,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释放。
  
  已经侦查终结的案件,准备起诉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起诉以后,由人民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对于控告、检举材料,经审查认为被告人不需要作刑事处罚或决定免诉、撤销案件或不予起诉,需要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的;以及查处案件中发现发案单位在工作和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或问题的,应向有关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并请他们将研究处理结果告诉人民检察院。
  
  对于决定起诉的案件的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审判监督工作以及本程序有关逮捕、起诉、免予起诉的未尽事项,参照本院《刑事检察工作试行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可参照本程序自行制订。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人民检察院办案程序的具体内容,我们从确定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来源到案件的侦查,从侦查终结再到起诉,公诉等一系列流程为您做了详细介绍,当您遇到类似问题时候,也可以更加清楚办案程序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集资诈骗罪的入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集资诈骗罪的入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集资诈骗罪的入刑标准的规定就是如果说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了10万元以上的话,那么就会被列入到刑法当中来予以考量,......


·现在各个国家的法律中都有了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
      现在各个国家的法律中都有了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但是不同的国家,对代位继承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我国的法律中是这样规定的,如果被承认的子女由于一些......


·借鉴网上图片算侵犯肖像权吗?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各大网站成为所有信息咨询的海量库存。于是,从网上搜索的东西,私自挪为己用的现象屡屡发生,通常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你......


·打架双方调解了可以撤销案子吗?
      打架双方调解了可以撤销案子吗?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进行调解,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在调节过程中,当事人......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买卖、继承、赠与哪种方式最划算?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买卖、继承、赠与哪种方式最划算?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如何立遗嘱?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如何立遗嘱?另一方仅能够处理自己的,以及自己继承的配偶的遗产,无权分配子女已经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毕业证公证加急要几天
      公证时间一般为3到5个工作日,毕业证公证材料准备: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商标许可使用的形式
      商标许可使用的形式,是指注册商标权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规定许可使用人以何种方式使用商标。《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


·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据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行政处罚中涉及到行政处罚的决定书还有行政处罚的告知书两个部分的内容,因为两个长得很相似,所以很多人也会把二者的内容混淆在一起,今天我们就给您......


·在超市偷东西报警后怎样处罚?
      去超市购物自然是要根据标明的价格付款,但有的人去超市却是去偷东西。而由于超市都安装有监控,因此也就很容易被发现,从而会选择报警处理。那一般行......


·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是什么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比较多的,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我们是可以使用它来进行贷款的,而且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也是一种特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