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上诉费用如何收取

离婚上诉费用如何收取起诉离婚时需要多少费用,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往往要经过两次诉讼,在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后,另一方如不满判决书可根据法律规定提起上诉。在另一方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受理法院基本会判决离婚。离婚上诉费用如何收取,我们为您整理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上诉费用如何收取1、起诉离婚的费用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
  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
  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
  ×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如下: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各地的律师收费不一。对于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基本收费,一般在5000元左右。二、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怎么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以上就是我们为您精心整理的资料,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离婚上诉费用如何收取、最后有谁承担法律都有一定的规定,只要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就可以了,按程序执行省去了您的一些麻烦,也减少当事人双方的痛苦。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继承开始的时间怎样确定?
      被继承人在去世之后,对于其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但这个继承也是有一个具体的开始时间,那么我国规定的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怎样确定......


·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条件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


·离婚房子公证给未成年子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房子公证给未成年子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房子要还请房贷后才能过户给孩子。(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


·现在网络金融诈骗能追回吗?
      很多人在网络上被骗钱以后觉得不多算了,有的想的是觉得麻烦也就算了,这导致网络上的诈骗越来越猖獗,所以很多网络上的诈骗甚至还是直接打电话进行资......


·无牌肇事逃逸该怎么判?
      无牌驾驶本身就是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的,在此基础上,肇事逃逸罪加一等,法院的判决肯定会很重。根据相关的法律,无牌驾驶并且肇事的情况下,一般要判......


·刑法修正案九多次盗窃的新规定有哪些,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依法保护我国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但是生活中仍有大量的盗窃案件发生。而且的盗窃者多为团伙作案,屡次作案。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


·公司法股东大会延期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大会延期的规定是什么?我们知道,上市公司如遇到重大决策,需要向社会发布有关公告,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策。可是有时候也会出现股东大会延......


·商标侵权的行为具体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行为具体有哪些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法律有无规定父母包办婚姻怎么办
      一、包办婚姻怎么办??包办婚姻违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我国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有权依照法律和自己的意愿决......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如何归还
      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债务因为复杂的原因而使讨债的难度相对较大,对于此类债务的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那么,在法律上,若债务人失......


·不能补休的工资怎么算
      要是单位安排职工在周末加班的话,此时如果日后进行了补休的,就可以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但如果日后也没有安排职工补休,那么此时不能补休的工资该怎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