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醉驾吊销后无证驾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醉驾吊销后无证驾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1)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3)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以上情形处罚。
  
  2、无证驾驶撞人的处罚规定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米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由此可见,醉驾吊销后无证驾驶的这种行为还是根据具体的情节才能够决定法律后果的,一般无证驾驶是会对当事人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且要处于15天以下的治安拘留的。但是无证驾驶撞了人的话,性质就比较严重了,之前有过醉驾,在服刑完毕后又无证驾驶,这些人也是太过于轻贱自己的生命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包括无偿使用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包括无偿使用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的话就是不适用的。而其中就要求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出......


·债务性融资和债权融资的不同
      债务性融资和债权融资的不同一、风险不同对企业而言,股权融资的风险通常小于债权融资的风险,股票投资者对股息的收益通常是由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发展......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调解流程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


·员工酒斗殴后的相关法律责任是什么?
      员工酒斗殴后的相关法律责任是什么公司各部门的同事之间可能是因为存在着竞争的压力,所以有的时候面和心不和这也是比较正常的事情,可是有少部分特......


·买房子手续要多久办?
      买房子手续要多久办?1:如果是购买新楼需要办按揭,楼盘已经办理了预售证的,只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将会立即向人民银行查询你的诚信记录,如无问题,3天......


·仲裁裁决适用双倍罚息吗?
      仲裁裁决适用双倍罚息吗?适用于双倍罚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第一条根据......


·私募基金设立方案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设立方案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所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已有......


·农民集体自用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农民集体自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谁所有?在中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广泛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


·小区物业费不交违法吗
      小区物业费不交违法吗一、小区物业费不交违法吗现实生活中,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很多,比如车辆被盗被划、物业服务意识差等等,但只要物业履行了......


·2023贪贿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23贪贿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贪贿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贪污罪的立案标准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


·最新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参考文本
      甲方(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住所工商登记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