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勘验笔录应当有那些人签字?
法院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是法院指派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以及有关证件,现场调查取证的记录,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法定程序,勘验笔录必须正确无误,对物证和现场进行勘验时,勘验人,当事人以及被邀请人,都应当在勘验笔录上签字盖章。
一、人民法院勘验时勘验笔录
就是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中法定种类之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当宣读勘验笔录。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勘验人发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可以要求重新进行勘验。勘验笔录是证据的一种,必须准确无误,如实反映勘验的情况和结果。
二、核心内容:可以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拍照和测量,并将测量情况和结果制作成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名或者盖章。勘验笔录作为证据,开庭审理时应当当庭宣读。人民法院勘验时,可以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拍照和测量,并将测量情况和结果制作成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名或者盖章。勘验笔录作为证据,开庭审理时应当当庭宣读。
三、人民法院对现场进行勘验的情况规定
在民事诉讼中,有些争议的标的物无法移动或者不能携带、搬运至人民法院,而这些物件又是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人民法院需要对这些标的物进行勘验,比如,宅基地纠纷案件需要对宅基地进行测量。在民事诉讼中,勘验是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重要方法。人民法院勘验时,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人代表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到场,以便他们了解勘验情况,保护其合法权利。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的勘验工作。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勘验现场进行保护,并配合人民法院完成勘验任务。当事人或者其成年家属、法人代表或者有关组织的负责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勘验工作的进行。勘验人进行勘验,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以表明勘验人的身份和具体执行的勘验任务;同时,应当邀请勘验地的基层组织或者有关单位派员参加。比如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派人参加,以利勘验工作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勘验时,可以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拍照和测量,并将测量情况和结果制作成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名或者盖章。勘验笔录作为证据,开庭审理时应当当庭宣读。交通事故现场笔录的组成 交通事故现场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1、首部基本情况栏要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路面性质、开始勘查时间、结束勘查时间。2、正文包括简要案情、勘查情况、附记三个层次3、结尾由现场勘查指挥员、勘查员、绘图员签名,并注明此现场勘查记录共几项。核心内容:人民法院勘验时,可以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拍照和测量,并将测量情况和结果制作成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名或者盖章。勘验笔录作为证据,开庭审理时应当当庭宣读。综上所述,法院勘验笔录,勘验是人民法院收取证据的重要途径,勘验人进行勘验时,应当出示人民法院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以及具体执行的任务,还应当邀请当地组织或居委会参加,人民法院勘验时,可以对物证和现场进行拍照和测量,并将结果制作成笔录,有关人员签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北京农村征地拆迁地上建筑补偿由哪个部门管
北京农村征地拆迁地上建筑补偿由哪个部门管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城镇化建设也在加快脚步。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政府进行拆迁,根......
·著作权中的复制权是什么意思
过去,著作权也称版权,复制权是英文的称呼。而中国有关著作权的相关内容最早是来自《大清著作权律》的。同时,著作权里面也包含了多种不同的权利,这......
·买卖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的区别是什么
买卖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的区别是什么?(一)、物权的取得不同1、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2、继受取得是指以......
·人身损害营养费标准
人身损害营养费标准在法律中有一条叫人身损害,说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遭到了伤害。当某个人遭受到了人身损害,他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身损害......
·分居怎么证明,需要哪些证据
夫妻一方以分居为理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存在分居事实。那么您知道分居该如何来证明吗?而证据夫妻分居又需要哪些证据......
·一、自书遗嘱怎么确定就是本人书写?
一、自书遗嘱怎么确定就是本人书写?订立遗嘱不一定要本人亲手写,可以找人代书,也可以采取别的形式订立遗嘱。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
·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有什么风险?
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有什么风险?土地是非常重要的资源,很多人平日努力工作就是为了能够拥有自己的房屋,但其实房屋和土地之间还有很多的内容是......
·医院病假条怎么开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强迫卖血罪认定是怎样的?
强迫卖血罪认定是怎样的?一、强迫卖血罪认定1、本罪与非罪的区分首先,构成本罪必须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卖血的行为。暴力、威胁是本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