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到期未续签证明单位给开吗?


  合同到期未续签证明,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如果不能延续,单位应当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之内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应当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单位应当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包括计件工资,奖金,补贴等。
  劳动合同到期,不论哪方不续签,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单位都应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如没有,其应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替代金,即通常所说的N 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出离职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  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新劳动合同待遇降低为由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工资。综上所述,合同到期未续签证明,单位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文件应当保存2年,经济补偿标准按照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支付的工资应当是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工资的最高年限应当是12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隐名股东违法管理企业怎么处理?
      隐名股东违法管理企业怎么处理?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股东身体,并起诉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下称《公司法解......


·我们先来看看最根本的问题:公租房到底是什么?
      我们先来看看最根本的问题:公租房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为了解决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一种在住房上面的方案,用来对那些收入较低,......


·夫妻共同债务谁举证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谁举证责任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解除劳动合同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用分公司的名义解除劳动合同。不过用人单位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


·借名买房法律风险如何避免?
      借名买房法律风险如何避免?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在借名购房前,实际产权人应当对名义产权人进行全面了解,不只限于诚......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一、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


·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吗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权益的原则,参照最高院的相关司法意见,依法酌情判决。【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规定......


·实务中盗窃罪的数额怎么认定
      全国范围内一般情况下,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为一至三千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为三至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为三十至五十万元。具体明确的起点......


·刑法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法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刑法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等机动车也日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等机动车也日益普及到各家各户,交通肇事也成为了马路上司空见惯的意外犯罪行为,并且醉酒驾车更是......


·过错方起诉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夫妻中不管哪一方其实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通过这种方式来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而实践中,即使作为过错的一方起诉离婚虽然得到允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