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仲裁可以调解吗?

仲裁可以调解吗和解是劳动纠纷解决过程的任何阶段都可以使用的一种有效解决途径。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仲裁员和法官应当对争议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仲裁庭或法院制作调解书。同时,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自行和解之后,当事人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或者起诉。但应注意,撤回仲裁或诉讼后的调解协议,不能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仲裁法》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十二条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二、调解的形式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也就是说,当事人自行和解并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作出以下两种处理:1.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该裁决书与仲裁庭对争议案件经过审理,行使仲裁权作出的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案件作出了终局的确定,对基于同一事实与理由的案件,当事人既不得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对该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书,非经法定撤销程序,任何机构都不得改变其内容;(2)具有强制执行力,即如果义务人不履行该仲裁裁决书中所确定的实体义务,权利人可以该裁决书为依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2.撤回仲裁申请。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也可以不请求仲裁庭依据该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而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提出撤回仲裁申请后,只要仲裁庭对该申请经过审查,准许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这既意味着仲裁庭无须再对该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也意味着当事人在达成和解协议后,通过撤回仲裁申请的方式终结了仲裁程序。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经过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采取撤回仲裁申请的方式与请求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的方式不同:采取撤回仲裁申请方式只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形式在双方之间解决了争议,重新确定了双方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但是,这种确定并未获得法律效力,即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所确定的实体义务时,权利人无权依据该和解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重新申请仲裁。通过对以上文章的解读,仲裁可以调解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在仲裁的过程中,法官可以对矛盾双方进行调解从而使双方达成一致,这样可以加速调解的速度,令矛盾双方资源和谐的达成问题的一致。若您的问题较为复杂,也可以求助于本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广西交通事故伤残精神抚慰金有具体标准吗?
      一、广西交通事故伤残精神抚慰金有具体标准吗?广西交通事故伤残精神抚慰金并没有具体标准。只能依据现实情况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


·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
      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一、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


·欠款纠纷应该如何预防?
      在我们的生活中,学会如何预防纠纷是十分重要的。那么,根据经验来看,我们在进行借款活动时,对于欠款纠纷应该如何预防呢?此外,若是在实践中未能预防......


·交通事故是大家都不愿意遇到的,但有时候却是不可避免的。一旦遇
      交通事故是您都不愿意遇到的,但有时候却是不可避免的。一旦遇到交通事故,理论上来说,辨明责任后,让责任人进行赔偿即可。可是,如果遇到一些极端情......


·员工有重大违纪能辞退吗?
      员工有重大违纪能辞退吗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该严重违纪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且该规章制度已经明确告知员工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商标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商标使用年限是多少年?一、商标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如果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


·工伤鉴定后不赔偿会不会过期?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或失误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经过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伤害程度较重造成身体残疾或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劳动者......


·大腾峡武宣征地补偿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017年大藤峡水利枢纽正式开建,根据土地法所表示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的官员和居民都对大腾峡武宣征地补偿内容表现出了高度的关注。那么大腾......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37天、77天、307天,具体的开始时间,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


·监视居住的时间可以是多长
      监视居住的时间可以是多长监视居住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比取保候审严厉,在时限上......


·只征地不拆迁的原因是什么?
      只征地不拆迁的原因是什么?一、只征地不拆迁的原因是什么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1、是适用的法律程序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