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虚假出资的股份转让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虚假出资的股份转让股东承担什么责任?现实中存在着大大小小的公司,股有很多都有股东,股东也就是公司的投资人。作为一个股东来说,对于出资的义务是必须要履行的,否则也就变成了“虚假出资”。那么虚假出资的股份转让股东承担什么责任??常见变现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虚假出资股份转让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1、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
  (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承担解除出资合同、公司不能成立的法律责任。(2)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东即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公司章程亦具有契约性质,约束全体股东和公司本身的行为,其中,章程中出资部分的记载即为股东对出资的承诺《公司法》28条即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而未足额出资对公司承担出资填补责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即已足额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违约为由向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
  2、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外部责任(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1)各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之和未达法定最低限额时,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股东不受有限责任的保护,依《公司法》31条之规定,各股东无论自己是否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均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互负连带责任,股东之间视为合伙关系。(2)各股东实缴出资之和未达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但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公司具备了独立法人人格,股东亦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3)在数个股东均存在虚假出资但未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情形下,各出资未到位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按其实际出资额与应出资额的差额分担责任。(4)《公司法》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虚假出资常见变现有哪些?
  1、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2、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3、抽逃出资。投资人在利用向他人借贷、租赁的财产和设备等方式出齐注册资本,公司成立之后,则以各种名义抽走资金,使公司成为买空卖空的皮包公司。虚假出资是一种不履行自己法定义务的行为,当然,不管是对谁来说,只要不履行法定的义务,都将承担法定的责任。上述我们详细的介绍了“虚假出资的股份转让股东承担什么责任”,当然,虚假出资也有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上述我们也有详细的介绍到。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具备担任辩护人的条件有哪些?
      实践中,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通常都是专业的刑辩律师,但除此之外其他的符合条件的人,也是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但此时法律规定了一些不具备担任辩护人......


·一、签了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了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意辞职。第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对合同期限的描述,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


·中午喝啤酒晚上开车算酒驾吗
      是否酒驾和喝酒时间长短没有必然关系。酒驾的标准是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dao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


·分割离婚财产协议有效吗?
      在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夫妻离婚的话,那是必须要对财产作出分割的,否则就不允许他们解除婚姻关系。而此时分割了财产的,需要签订书面的分割离婚......


·民营企业融资风险管理现状有哪些?
      民营企业是指不受国家控股管理,由民间经营管理的企业,这类企业的融资风险要高于国有企业,因为它缺少了国家的庇佑,定会增加巨大的风险,相比较国有......


·新婚姻法对女人出轨离婚财产分割规定了什么?
      新婚姻法对女人出轨离婚财产分割规定了什么?婚姻法并没有规定出轨做为离婚和财产分割的条件,所以,离婚财产分割按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平均分......


·过失致人死亡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


·根据法律规定辞退是调休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辞退是调休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


·保险公司定损流程是怎样的?
      保险公司定损流程是怎样的?一、保险公司定损流程是怎样的?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


·一、微信被骗100能立案吗
      一、微信被骗100能立案吗?微信被骗了100元警方不会立案。诈骗罪为数额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比例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比例一般是:土地补偿费的80%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剩下20%分配给村集体组织。政府征收农民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