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诉讼如何举证?
一、合同纠纷诉讼的时效有多长
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更进一步说,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再来起诉,法院将不再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然,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对方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可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合同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通则中一般的时效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1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诉讼时效的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另外,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合同纠纷诉讼如何举证
1、一般情况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起诉方负责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需要自己举证用证据证明自己在诉讼中所提出的主张。2、对于某些特殊案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限于客观原因难以或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若仍采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定,势必损害原告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持公正。为此,需要作出特别规定,将引起权利发生的个别法律要件事实交由对方(否认权利存在的一方)负责举证证明其不存在,否则即推定该要件事实存在。再通俗地讲,就是将某些举证责任反过来,“我主张、你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则》第4条规定以下特殊情况实行举证责任倒置:(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3、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在现实生活中合同无处不在,有时候是书面的,而有时候是口头的,而纠纷也总与合同相随相依,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也不知道该如何选择纠纷的解决方式。其实诉讼并不见得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最好请专业的律师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一个较好的解决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
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查封在先的优先受偿。如果房产查封前存在抵押,则房子拍卖后优先偿还抵押权人,才能由查封人后......
·检察院批捕后会不会通知家属
一、检察院批捕后会不会通知家属?检察院批捕后不会通知家属的,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法律依据:刑事诉......
·网贷还不上的后果会怎么样?
随着现在社会不断的发展,现在的科技也越来越发达,特别是对于现在的网贷也吸引着很多人的目光,因为网贷贷款比较方便,而且不需要底押任何的东西,但......
·个税退税审核需要多久时间?
个税退税审核需要多久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一、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以通过私底下和公司协商的方式,或者是直......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是指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这里的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怎么确定
现代小区都是由专业的物管公司进行管理的,而作为业主也应该支付物管公司相应的物管费,但有的人认为物管费是由业主确定的,当然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
·没领结婚证同居合法吗?
没领结婚证同居合法吗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1、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我方次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我方次责怎么赔偿?1、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之间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责任......
·离婚财产赠予行为能撤销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
·欠钱不还还把我列入黑名单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把我列入黑名单怎么办?遇到这种情况。应当果断收集落实证据,到法院起诉索要欠款。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