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房子能判给孩子吗?

离婚房子能判给孩子吗
  可以送给孩子。
  二、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做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三、赠与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二)评估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三)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四)缴纳税费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五)出新房产证注: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想将房产过户至子女名下,只需房产所有人同意,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可,首先应确定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你是无权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需要对方同意方可办理过户登记,如果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无须他人同意,你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虽然子女尚未成年,但你的过户行为属于赠与,不要求受赠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要求赠与人对赠与财产享有完全处分权。因此房屋赠与与离婚证取得的先后并无直接关系。而是与房屋产权人即赠与人有直接关系。对于离婚房子判给未成年孩子可以吗的问题我们国家是有着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往往都是为了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害。我们可以把房产赠与给孩子,这样的话就可以免去判决的步骤了,这样也是合乎我们国家的法律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山东济南司法鉴定结果在全国通用吗?
      我们在与他人发生冲突时,往往各抒己见,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都不能认同谁,在这时候我们就会求助于一个公正的权威的机构,做出让我们都能够信......


·侵犯著作权法行为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法行为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分析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


·刑诉法条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的条文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扩,并且它牵涉到的人或者事项也是非常具体明确的,同时在我国也存在着一些刑诉法条的司法解释,因此许多人都想要了......


·挪用资金罪具备什么条件能判缓刑?
      挪用资金罪具备什么条件能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


·网络诈骗该如何网上报案
      网上被骗了钱应当及时向当地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报案,或登陆公安部网络安全监察举报网站举报,也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1、报案地点:报案地点可以向案发......


·无效婚姻的认定怎么操作 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
      婚姻状态不一定都是有效的,现实中还有可能出现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情况。而在这两种情况下,就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利的影响。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是需要......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合同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合同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


·轻伤司法鉴定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轻伤司法鉴定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轻伤司法鉴定费的收费标准是: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一般收费700元左右,委托医疗机构进行辅助检查的费用另计......


·诉讼时效中断连带保证人的时效会中断吗?
      一、诉讼时效中断连带保证人的时效会中断吗?1、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观点是,主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关系不适用。诉讼时效解释第十七条的......


·盗窃罪悔过书写给法院的格式是怎样的?
      盗窃他人财物,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会构成盗窃罪。我们知道,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如果当事人在法庭上有悔过的行为,法院可能会酌情给予当事人一定的减......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特征是什么?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特征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救济对象方面的特征。股东代表诉讼所要救济的是被公司董事、经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