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非法集资起诉有用吗
一、针对非法集资起诉有用吗?
非法集资无法直接走民事诉讼
依据《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涉及民事案件的处理问题
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正在侦查、起诉、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执行涉案财物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侦查、起诉、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发现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属同一事实,或者被申请执行的财物属于涉案财物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涉嫌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二、非法集资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二年内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人民检察院起诉非法集资这当然是有用的,这是国家打击和惩处非法集资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作为受害者来说,我们在发现自己可能陷入非法集资圈套当中以后也不能直接起诉的,这种案件得先报案,只有公安机关破案了以后人民检察院才有起诉的这种可能性的。这就是非法集资起诉有用吗的相关常识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买股份股东纠纷如何处理?
公司买股份股东纠纷如何处理?一、公司买股份股东纠纷如何处理?处理方式:1、股权确认投资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
·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 民间借贷有哪些注意的
随着人们个人财产的增多,民间借贷的情形越来越多。但由于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比较少,监管不到位,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来......
·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吸毒的处理是怎样的
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吸毒的处理是怎样的实践中,要是行为人仅仅是自己吸食毒品的,这样的行为谈不上刑事犯罪,不过也是违法的,但此时作出的处罚......
·邮政职务犯罪的种类都有哪些?
近几年来,有很多政府官员贪污的案件逐渐的浮出水面,其中有一项就是邮政职务犯罪,这里所说的邮政职务指的就是邮局,在邮政公司工作,所涉及的犯罪种......
·离婚债务纠纷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债务纠纷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
·判决婚姻无效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
·一,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
·劳动合同试用期毁约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毁约要支付违约金吗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者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
·第一,目击证人在场对于案件进行详细的叙述。
第一,目击证人在场对于案件进行详细的叙述。1.这是最为关键的部分目击证人,作为目睹了整个事件发生过程的人,对于事件的还原是最有发言权的,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