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容留他人吸毒罪缓刑需要哪些条件?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吸毒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如果一旦被发现了吸毒,相关部门就会给予行政处罚,而且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的人也是会被判刑的,那么容留他人吸毒罪缓刑需要哪些条件?必须要是判处拘役或者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还要是放出去对社会没有什么危害性,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
  
  
  (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
  
  
  (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
  
  
  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换言之,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注意:缓刑不同于死刑缓期执行。缓刑也不同于对军人的“战时缓刑”,刑法第449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注意:
  
  
  (1)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容留他人吸毒是行为犯。从刑法条款来看,行为人只要明知他人吸毒而为其提供场所,就可以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和次数的多少、持续时间的长短并不是构成本罪的要件,仅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社会危害性体现在侵害国家毒品管制制度和人们的身心健康,其危害程度应当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一定的人身损害程度。如果容留他人吸毒的情节显著轻微,则不能认定为犯罪,否则势必会出现打击面过宽,达不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第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容留他人吸毒情节是非常严重的,这是包庇,知法犯法,如果情节严重是会被判刑的,因此,容留他人吸毒罪缓刑需要哪些条件?就要看案件的本身情况是怎么样,只要是符合条年的话,是可以缓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存单质押贷款可以用几次,有哪些内容
      存单质押贷款可以用几次,有哪些内容一、什么是存单质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存存单(也有银行办理......


·夫妻离婚后付多少抚养费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育有小孩,那小孩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就需要对孩子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这是您都认同的,但是至于具体支付多少抚养费往往......


·一般口头辞退举证怎么做?
      一般口头辞退举证怎么做?一、一般口头辞退举证怎么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


·最新婚姻法抚养权能变更吗?
      只要牵扯到了抚养权的的问题,一般夫妻双方都已经离婚了,对于抚养权的相关问题,国家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夫妻双方私下调解,另一......


·股权转让委托书用公证吗?
      股权转让委托书用公证吗?一、股权转让委托书用公证股权转让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对委......


·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对现场进行勘验
      在民事诉讼中,有些争议的标的物无法移动或者不能携带、搬运至人民法院,而这些物件又是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人民法院需要对这些标的物进行勘验,......


·抵押车被担保公司出售可否要回?
      抵押车被担保公司出售可否要回?一、抵押车被担保公司出售可否要回《担保法》第七十一条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


·父母双方因为矛盾离婚后
      父母双方因为矛盾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成了一大问题,如果父亲获得的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母亲需要承担其支付孩子抚养费的责任。但是如果遇到父母离婚......


·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
      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一、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


·怎样才构成遗弃罪,夫妻遗弃罪判几年?
      都说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但往往还会有对孩子不负责任的父母存在,对孩子进行遗弃,对于这种行为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很多人因......


·一、什么条件房子法院不能拍卖?
      一、什么条件房子法院不能拍卖?没有完全产权的房子法院不能拍卖,如农村村民自建房、小产权房、公租房等。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