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不满意工作或者是个人原因不再进行工作的话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不满意工作或者是个人原因不再进行工作的话,是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但是这时候需要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时候的话就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才可以,一般的需要的材料有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然后到人力资源社保局进行盖章就可以了。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的相关材料有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如果丢失,可以找原单位给补办。如果超期,还需要单位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而造成超期行为。
  
  
  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原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解除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是值得引起您重视的一件事情,在解除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单位开具的证明丢失的情况的话,是可以凭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来的劳动合同来进行补办的,或则会水存在超过期限的情况的话,也是可以根据上面的手续进行办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湖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规定只要政府部门征用了人民的土地,那么就必须在经济上对他们给予补偿。而具体的补偿办法每个地区都不一样,这就需要......


·注册资本和认缴资本税前列支的区别有哪些
      一,注册资本和认缴资本税前列支的区别有哪些注册资本是指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营业执照上有注册资本额的企业来说的,你们申请工商登记的时候计划的出......


·因为意外飞来横祸该怎么赔偿 侵权责任法规定
      因为意外飞来横祸该怎么赔偿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1、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


·可交换公司债券法规有哪些
      可交换公司债券法规有哪些债券在现代社会已经是您十分愿意选择的一种投资方式,购买者可以从中获取利润,而发行债券的公司也能够从中获取资金促进公......


·农村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
      农村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由于近年来家庭暴力案件频发,我国于2015年12月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事件主要发生在农村,给社会以及家庭带来了......


·辞退员工如何降低风险?
      辞退员工如何降低风险?1、想辞退员工还不想赔偿,试着通过对其使用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提前通知劳动者,......


·法治社会如何保护公民的名誉权?
      法治社会如何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一、法治社会如何保护公民的名誉权?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了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


·离婚协议是否合法,离婚协议合法吗
      虽然离婚协议不受《合同法》调整,但具体说来这还是具有一定的合同性质的,只不过当事人之间此时是对人身关系作出的处理。于是,有的人就质疑离婚协议......


·it技术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it技术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IT技术是近年来才新型起来的一种技术,该技术的发展得益于生产技术的蓬勃发展,由于此类技术具有高科技性,故而若由于......


·男孩被高空坠物砸瞎赔偿规定是什么?
      男孩被高空坠物砸瞎赔偿规定是什么?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


·怎么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农村房屋的买卖与城市房屋买卖有所不同,主要是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因此就很容易发生农村房屋买卖纠纷。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