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酒驾为什么无责而不是全责?

酒驾为什么无责而不是全责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酒驾人不一定就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部门认定事故的责任,是依据造成事故的原因,而不是驾驶员是否酒驾。具体在报警后由交警通过现场勘查确定事故责任。但酒驾驾驶员同时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况且,“两高一部”关于醉驾的规定,把造成极速特工是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考虑,也说明酒驾不一定就是负全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根据交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第十九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全责任。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同,双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酒驾行为在交警管理部门就是属于一定责任行为,必须扣除相应的驾驶分数,而且还要赔偿相应的金额,如果酒驾造成相应的交通事故,就必须根据具体的交通责任进行处理,判定结果是否属于双方的责任归属,各自需要承担多少,进而确定交通责任。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未成年子女抚养协议书范本
      未成年子女抚养协议书范本子女抚养是夫妻离婚时最重要的问题。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签订子女抚养协议,但是毕竟自己不是专门的法律人士,对于子女抚养协......


·中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可以吗?
      中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可以吗?可以,中院是有管辖发明专利的权力的,专利案件管辖是人民法院受理专利案件的权限及分工。根据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经济......


·名誉权侵权诉讼时效有多久?
      名誉权侵权诉讼时效有多久?名誉权侵权的认定名誉权受到了侵犯,肯定会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如协商解决和诉讼途径解决。民事案件是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2023醉酒驾驶多少天拘役
      醉酒驾驶拘役时间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只能抚养费负担比例怎么算
      若夫妻离婚的话,除了要对财产、债务作出处理外,要是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则也是需要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处理的,其中就包括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数额。......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虽然购买农村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同时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很大的。但仍然有不少人图便宜,而选择购买农村房屋。此时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就要签好农村......


·税收上的土地使用权指哪些土地?
      每一个生活在中国的公民都是纳税人,我们所进行的每一笔交易都在纳税,包括工资,购物,房产买卖,生活中时时刻刻都在纳税。你知道土地使用也要纳税吗......


·车险高空坠物怎么赔付?
      现在人们为了更加快捷的出行方式,为了方便我们在外出的交通问题,我们都会购置私家车,因此很多的小区都存在车位非常紧张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


·姓名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姓名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1、改名权又称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权利人可......


·个税的征税起点是多少?
      个税的征税起点是多少?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


·劳动合同没解除不能进别的工作吗?
      劳动合同没解除不能进别的工作吗?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